记者从中储粮获悉,近两年,中储粮总公司着力加强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机制建设,通过建立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巡视监督、法律管控四道防线,构建起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监督的“大监督”格局。
据了解,随着四道防线的“大监督”格局建立起来,中储粮近两年新发案件数量大幅下降,企业管理更加严格、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这与有的报道中反映出前几年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
纪检监察是权力监督与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中储粮总公司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企、从严执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着力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体系。在实践中,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储粮企业特色的纪检监察风险防控体系,形成了纪检监察工作防控廉洁风险的“七大工作机制”,包括思想教育机制、制度建设机制、内部监督机制、权力规范机制、作风改进机制、惩处治理机制、落实责任机制。
内部审计具有“免疫系统”的功能。中储粮内部审计工作坚持以风险为导向,不断创新审计模式、探索审计公开、强化审计整改监督,逐步形成一套闭环式内部审计运行模式。目前,中储粮已经形成以“内审工作制度”为核心、以“经济责任审计、内控评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重点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四大业务板块为基础、“双重管理、垂直监督、分级负责”的内部审计运行管理体系。
内部巡视被称为反腐“利剑”,是第三道防线。中储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是较早成立巡视机构、建立巡视制度、开展巡视工作的央企之一。中储粮巡视工作坚持集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整改问题于一体的原则,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四个着力”,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三个重点”的总要求,即坚持把服务“两个确保”作为巡视工作重点,坚持把分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重点巡视对象,坚持把聚焦经营管理风险、查核违规违纪行为作为重点巡视内容。自2014年以来,总公司已经先后启动5轮对12家分(子)公司的巡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巡视,发挥了应有作用。
法律管控是“大监督”格局中的最后一道防线。中储粮法律管控工作机制主要包括事前防范机制、事中控制机制、事后管理机制。事前主要是对各类业务合同、规章制度、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的合规性审核、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法律咨询等。事中主要是对法律风险进行全程监控及风险提示,健全法律风险应急处理机制等。事后主要是下属单位的案件进行指导督办制度,推进历史遗留案件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