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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电企业与互联网合作并非都是馅饼
来源:好评家电网       时间:2013/9/5 11:03:40     
 彩电是继电脑和手机之后的又一块互联网入口,也是客厅争夺的终端窗口。在今后的合作中,如果彩电企业能够夺得主导权,那么互联网企业提供的内容将沦为应用商店里的商品;如果互联网企业能够夺得主导权,未来将会与更多彩电企业开展合作,全面植入内容和服务,彩电企业将沦为硬件加工厂,在智能电视的增值方面将几无收获的同时,也与其他彩电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难言差异化。  

  

  在互联网和IT企业的步步“逼宫”下,传统彩电企业正上演一出与互联网企业跨界合作的群组大戏。

  

  9月3日,彩电企业TCL与视频网站爱奇艺联手推出TV+智能电视。与此同时,还有消息称,创维也将与阿里巴巴合作,于本月推出智能电视新品。

  互联网与彩电企业的跨界合作,现在来看成为了一种大趋所趋。不过,合作不仅意味着两家企业的共同赚钱,还意味着两家企业的共同分钱。合作不是带来了“馅饼”,还会带来“陷阱”。

  从智能电视的特性看,未来只有“软硬兼施”才能抢夺更多的终端用户资源,具有内容优势的互联网企业与具有硬件制造优势的传统彩电企业合作似乎成了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

  其实,仔细梳理近年来彩电行业的发展脉络,彩电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早已有之,并非什么新鲜事。只是在互联网企业开始大规模入侵,尤其是乐视网这条鲶鱼带来示范作用后,彩电企业的紧迫感和压力才骤然显现。

  同样,整个彩电行业的生存模式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但从这些企业的跨界合作效果看,均难言成功。早在2011年,海信就曾与乐视网合作,此次合作曾被媒体誉为“颠覆行业格局”。随后,乐视自己出手,推出超级智能电视;海尔与阿里巴巴,创维与优朋普乐均有过合作,但也都是雷声大雨点小,跨界合作并未真正给整个行业带来颠覆性的变化。

  相反,一些的企业自主突破和创新,反而容易带来新的发展格局。

  去年,TCL就曾与腾讯合作推出冰淇淋电视,但该产品也并未向李东生所期待的那样,成为“中国的IPAD”。虽然此次TCL与爱奇艺再度合作,甚嚣尘上。不过,在笔者看来,不过是老瓶装新酒,未来合作将面临考验。

  实际上,传统彩电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在盈利模式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彩电企业是要靠卖电视机这个产品来赚钱,而互联网企业则是要靠卖用户数量和规模来赚钱。前者赚的是慢钱、稳钱。后者赚的是快钱、甚至不排除烧钱。

  目前,所有的跨界合作均是在摸索阶段,互联网和彩电企业还没有在智能电视新的生态系统中找到最佳的合作模式,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出1+1〉2的合作效应。

  此番TCL与爱奇艺的合作,也只是在电视上同时出现了两个企业的品牌LOGO,在TCL的电视上植入爱奇艺的视频内容。其他方面与之前的跨界合作并无太大的改变,TCL取内容所需,爱奇艺取硬件与渠道、服务所求,合作效果有待观察。

  在商言商,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从目前彩电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的关系看,是基于家庭客厅资源竞争、争夺基础上的合作,未来合作前景最根本的障碍是行业主导权。

  彩电是继电脑和手机之后的又一块互联网入口,也是客厅争夺的终端窗口。在今后的合作中,如果彩电企业能够夺得主导权,那么互联网企业提供的内容将沦为应用商店里的商品;如果互联网企业能够夺得主导权,未来将会与更多彩电企业开展合作,全面植入内容和服务,彩电企业将沦为硬件加工厂,在智能电视的增值方面将几无收获的同时,也与其他彩电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难言差异化。

  基于此,目前彩电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是出于扩大战略布局的需要,双方各取所需的浅层次合作,而一旦彩电企业或互联网企业中为获取更大利益,拥有了主导权,这种合作将面临巨大的考验。(作者为《好评家电网》观察员公孙若)

责任编辑: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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