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浙江大学EMBA精品讲座邀请了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高晋康教授,为EMBA学生解读企业法律风险与合同法原理。
此次讲座主要围绕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公司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公司职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和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其他法律问题进行交流。高教授从法律风险的界定、成因、法律风险的评估与预防体系,到具体的合同法分析,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深入浅出。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环境变更、意外事件发生、第三方行为、企业或其员工的行为(其性质包括合法的与非法的行为,其形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与企业愿意相违背的、使企业遭受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性。法律风险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企业决策失误导致的法律风险;对法律规定的忽视或误解导致法律风险;企业员工在经营业务活动中具体行为(执行力)失误导致法律风险;法律环境变更导致的法律风险。高教授告诫EMBA学生,法律风险不是孤立的,具有累积和叠加的效应。
在合同法实务环节,高教授从合同成立、生效、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环节出发,细致分析了每个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讲座中,同学们根据自己所在企业在管理过程中遭遇的问题,向高教授咨询规避措施并与一起讨论。而高教授也针对同学们提出的实例一一进行分析解答,讨论交流覆盖了建筑、保险、银行等许多行业中的管理实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