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5月,“王老吉”红罐凉茶回归广药集团。但这对阔别17年的“母子”重聚未曾得到片刻消停,一年间,各种被扰:被迫停止生产红罐王老吉的加多宝从广告到渠道、从诉讼到全武行,发动了多种进攻。如今,红罐的包装装潢权仍在争夺中。
5月15日红罐案的庭审现场,双方律师的辩论可谓异常激烈。辩论过程中,十年前的一个包装装潢案的审理结果成为加多宝的证据之一。2003年加 多宝诉三水华力“二十四味”凉茶包装侵权,广东省高院判决加多宝胜诉。正是由于此结果,加多宝方认为同为装潢权案,两案相似,此次红罐包装理应归加多宝所 有。
回顾10年前加多宝诉三水华力侵权的官司,可以发现该诉讼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之上的:当年加多宝起诉后,作为商标许可方,法院征询了广药对于加 多宝是否有权维权的意见,广药专门出具了授权,加多宝才得以参加了诉讼。换言之,如果没有广药授权,加多宝不可能有诉讼主体资格。
相关法律人士表示,关于判决,在2003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之间没有纠纷,对内是合作关系,双方是一致的。当时也是广药集团授权加多宝去维权的,在双方没有纠纷时,是可以将加多宝的行为视为广药集团的行为。在此前提下,装潢权应该归知名商品王老吉。
在目前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知名商品享有包装装潢权,条件有二:一是知名商品;二是包装、装潢特有。
王老吉凉茶和加多宝凉茶哪个是知名商品?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王老吉百年品牌,而加多宝凉茶2012年才开始生产。同样是这份生效判决,认定“王老吉凉茶是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并 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应确认为知名商品。”此判决明确表明王老吉为知名商品,由此可以断定,红罐王老吉作为王老吉凉茶中的一种,也是知名商品。
那么,红罐王老吉的包装装潢是不是特有?截至2012年加多宝开始生产红罐装的加多宝凉茶之前,消费者看到红罐凉茶百分百会认定是王老吉。那独有的三个竖排的黄色大字加以特定颜色、图案,与其他饮料相比具有显著的区别性。
相关人士表示,装潢既有王老吉凉茶特有名称又有王老吉注册商标,按我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是不能擅自使用。王老吉属于著名商 标,未经许可谁也不能将其作为外观设计图案或字样。而本案装潢的特殊性在于设计装潢是为王老吉凉茶专用,服务于王老吉,归属于王老吉,不可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