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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之争 王老吉直面知识产权保护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时间:2013/4/26 14:41:04     
  4月26日是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王老吉”商标案虽然落幕,但红罐装潢权的争夺却至今悬而未解。纵观整个“凉茶之争”,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企业该如何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到合法合理维权?  

  4月26日是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王老吉”商标案虽然落幕,但红罐装潢权的争夺却至今悬而未解。纵观整个“凉茶之争”,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企业该如何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到合法合理维权?


  众法学专家力挺红罐归属王老吉


  在红罐争夺中,加多宝认为,早在1997年,公司就已经申请了红罐外观设计的专利,红罐应归申请者。王老吉则声称红罐与商标不可分割,加多宝的母公司鸿道集团作为商标租赁方,当年绕过广药直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在王老吉看来,早在1995年广药与鸿道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就明确约定,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色罐装、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如果没有所有权,又何来授权?如今,广药收回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后,其特有装潢权也随生产经营权一并转移至广药。红罐与商标不可分割的观点,得到了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等众多法学专家的支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兼职研究员黄晖指出:“有关这一纠纷,从双方最早于1995年签订的协议、1997年的协议到最后2000年的协议,都对“红罐”有着明确约定;换而言之,双方协议约定的产品包装为红罐,而非黄罐、绿罐,这意味着并不是像加多宝所说的,其独创、选用了一种什么包装,选用红罐属于合同约定,其包装、装潢的选择设计均是在此框架下进行的。”


  在商标权与专利权的对峙处于下风后,加多宝又提出这样的论点,“加多宝经过17年做大红罐凉茶,就应该拥有红罐的装潢权。”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国斌教授指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之所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本质上并非因为该包装装潢本身是一项智力成果,而是因为该包装装潢通过使用,起到了区别产品来源或标示产品品质的作用。这有力的回击了加多宝“做大即拥有”的观点。


  外资加多宝理亏 使用“拖”字诀


  面对法理证据的不足,加多宝胜诉几率并不大。也正因此,原定于4月22日开庭的“红罐”案应加多宝申请延期。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陈国进透露,加多宝申请延期开庭,加上受鸿道一直没有签收或拒签法律文书的影响,案件程序审理进展一直很慢。“为保证在香港注册的鸿道集团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法院采取了三种域外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递交文书,但都被鸿道退回或拒签。因此,目前涉及王老吉加多宝的8宗案还主要在做程序审理工作。”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凉茶之争”发展至今,已不仅仅是商标和装潢权的争夺,更涉及到真正经济利益的得失。“王老吉”品牌价值经评估超过1000亿元,加多宝的拖延之举是在最大限度获取“红罐”使用时间,为其败诉后的“换装”做准备,这对王老吉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著名律师岳成在做客新华网《舆情解码》时指出:“市场经济有三个特点:首先必须是竞争的,不竞争不是市场;第二成熟的市场经济必须诚信,没有诚信市场经济不会健康发展;第三光有竞争和诚信还不可以,市场经济必须是法制经济。所以不能忘记竞争、诚信和法制,这样的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发展。”这也可以作为加多宝与王老吉整个纠纷的总结,直面法律,进行诚信、良性的竞争,企业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

责任编辑:文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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