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锐风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4月11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称北京证监局经查,公司部分业务单据、相关数据、财务记录失实,导致2011年度利润虚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点评:这是华锐风电首次承认“利润虚增”。实际上,早在今年3月7日,华锐风电就已“自曝”会计“差错”。发布公告称,公司经自查发现提早确认收入的会计差错,因此2011年营业收入由原来的1043552万元调减92903万元,差异比例为8.9%;营业成本由原来的991854万元调减66171万元,差异比例6.67%;净利润由原来的77572万元调减16835万元,差异比例21.7%。 针对上述会计差错,华锐风电当时的解释是,根据自查情况,发现2011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中部分项目设备未在项目现场完成吊装,由此导致2011年度的销售收入及成本结转存在差错。 一位业内资深注册会计师也曾表示,企业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合法的也是合理的,不一定构成虚增利润。不过,因为华锐风电利润差别很大,证监会应该是要进行调查的。 而一个多月之后,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也让华锐风电被动承认2011年存在利润虚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