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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改名”广告语被裁定暂停使用
来源:成都商报       时间:2013/2/5 10:41:37     
  蛇年将至,加多宝与王老吉的纷争还在继续,红罐凉茶大战再度升级。王老吉大健康有限公司起诉广东涉嫌虚假宣传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签署了“诉中禁令”强制执行令,裁定广东加多宝诉中暂时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而加多宝方面表示对裁定内容无法接受。  
  蛇年将至,加多宝与王老吉的纷争还在继续,红罐凉茶大战再度升级。王老吉大健康有限公司起诉广东涉嫌虚假宣传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签署了“诉中禁令”强制执行令,裁定广东加多宝诉中暂时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而加多宝方面表示对裁定内容无法接受。

  广州中院裁定暂停使用广告语

  2012年11月30日,王老吉以广东加多宝及广州某店铺经营者彭某涉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市中院提起索赔千万元的诉讼,同时还向法院申请诉中禁令。同年12月27日,广州市中院专门就诉中禁令事项组织双方进行听证。

  1月31日,广州市中院审查认为,根据本案证据可以推定或确定“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系加多宝公司投放或使用。名为“加多宝”的凉茶饮料是加多宝公司近年生产并新投放市场的产品,不存在由其他名称的凉茶饮料“改名”而来的事实基础。而此前,红色罐身且名为“王老吉”的凉茶饮料已畅销全国多年、处于凉茶饮料市场的领先地位。因此,公众谈及“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首先会联想到“王老吉”凉茶。加多宝公司使用上述广告语会在客观上误导相关公众,使后者误以为两者为同一产品或“王老吉”已改名为“加多宝”。

  法院认为,为避免正在实施的虚假宣传行为对本案原告即“王老吉”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有必要禁止加多宝及在经营场所摆放相关广告牌的彭某实施上述虚假宣传行为。

  加多宝不服 称并非终审判决

  昨日,记者看到加多宝官网首页上,“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仍在使用。

  加多宝集团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表示,去年5月,红罐凉茶被迫更名加多宝,其配方、口味都没有改变,“‘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是对这一事实的客观描述,不存在任何虚假宣传。”

  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则称,“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已通过中国广告协会审查并做出“可以播出”的认证意见,“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宣传语合法,是客观事实。

  加多宝代理律师姚岚称,该裁定涉及的主体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不会影响到加多宝旗下其他子公司的正常广告投放。同时,加多宝的合作伙伴、经销商等主体并不在此约束范围内。

  “我们收到的仅仅是法院发出的诉中禁令裁定,并非实体判决,更不是终审判决。加多宝将采用法律允许的一切救济手段,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冯志敏坚称。
责任编辑: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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