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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隐私?骚扰?实名,何解?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时间:2013/2/5 10:14:42     
  2013年1月27日主题为‘网络时代,隐私?骚扰?实名,何解?’的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YOCSEF与第105期数字论坛于北京市翠宫饭店成功举办。来自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潘柱廷、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研究员CCF YOCSEF学术委员会委员操晓春为现场执行主持人。 
  2013年1月27日主题为‘网络时代,隐私?骚扰?实名,何解?’的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YOCSEF与第105期数字论坛于北京市翠宫饭店成功举办。来自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潘柱廷、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研究员CCF YOCSEF学术委员会委员操晓春为现场执行主持人。嘉宾万涛、安天实验室肖新光、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在论坛上分别进行主题演讲。同时来自行业协会成员、主办单位、互联网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嘉宾媒体、高校学者等二十余人共同参加本次论坛。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决定就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治理垃圾信息骚扰,网站实名问题进行规范。决定的出台引发了社会对网络信息保护各个层面的讨论。本论坛围绕社会关心的话题进行了三场主题演讲和现场讨论环节。

  会上业界专家万涛结合欧美各国关于网络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对人大通过的本次决定进行了横向的对比,表露支持这个决定,但认为在立法层面,真正可操作上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并对决定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和社会成本问题进行担忧。

  来自安天实验室的肖新光从三个层面解读决定,第一,企业托管本身就是一个离散风险,很难控制。国家托管制优于企业托管制。第二,国家本身就是一个公民社会组织。国家目前不是完整的关联关系管理者,但它本身是身份关系者。第三,企业托管实质就是国家托管。将个人信息托管离散的机构企业管理,将加大风险存在。在主题研究最后肖新光表示现代社会的治理模式应该创建一种相对自由包容的文化,而不是过分的追求道德净化。道德净化后果将会导致社会道德逆反倒退。

  来自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的演讲主题是“网络立法应坚持“速立频修原则”。演讲中胡刚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人大常委的决定。并认为互联网时代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出台应该坚持快速建立频繁修订“速立频修”的原则。演讲中胡刚律师就社会大众对决定解读的误区,从法律层面进行一一解读。最后胡刚指出应该警惕有人在未来的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中,把人大通过的决定条款扩大或者歪曲。

  在下半场自由讨论环节,来自中国青年报、大连理工大学、河北大学、奇虎360、百度商务搜索部、CCF YOCSEF成员、高盛投资等参会人士分别就论坛主题与嘉宾现场讨论。

  数字论坛成立于1998年,核心成员包括王俊秀、方兴东、姜奇平、郭良、吴伯凡、胡泳、段永朝、汪丁丁、吴晓波和吕本富。“数字论坛”活动早期名称为“互联网俱乐部(iClub)”,起始于1999年,十多年来,“数字论坛”活动全程参与和推动了中国互联网第一次浪潮和第二次浪潮,正在为第三次浪潮推波助澜。每月一期,是中国互联网热潮期间最具影响力的活动之一。
责任编辑: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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