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俏江南董事长张兰因更改国籍被迫申请退出政协引起广泛关注。业内人士指出,张兰移民后并没有主动向政协提交退出申请,且张兰身为俏江南的股东,其国籍变更可能涉及俏江南企业性质的相应改变。那么,张兰有没有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呢?
20008年12月,俏江南由内资企业变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这次张兰国籍变更后,俏江南可能再次变为外资企业。对此,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俏江南公司副总裁杜薇,其回应称“我不知情”。
官方证实张兰申请退出政协 外资移民个税将减10%
近日,朝阳区政府官方微博“北京朝阳”发布消息称,关于俏江南集团董事长张兰作为朝阳区政协委员变更国籍一事,经朝阳区政协核实,确认张兰已于2012年9月17日注销了中国户籍。朝阳区政协已于11月26日收到张兰因国籍变更愿意退出朝阳区政协的文字申请。对于该申请,朝阳政协将在政协常委会上做决定,取消其政协委员资格。
与国籍和政协委员资格一起变更的还有张兰的个人所得税。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知名税法律师刘天永表示:“从税收双边协定规定来看,如俏江南上市,俏江南董事长张兰对于股东分红(股息)等,将享受缴纳不超过1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俏江南未来的收购和套现,张兰的个税或按照移民国家规定来执行。”而内资企业的投资者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而据港交所发言人表示,外资公司和国内企业在香港上市的程序并没有太多差异。对于在香港申请上市的外资公司来说,一个特别需要注意的方面是司法管辖权的问题。一般香港和当地有监管合作的协议才会承认司法管辖权。如果不在已经互相承认的名单里,保荐人需要在申请上市前与港交所做出必要的沟通。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这对上市没有影响,但张兰此前大谈爱国论,随后却秘密更改国籍的做法对其本人的人品及俏江南的品牌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俏江南性质疑生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外资企业?
据记者了解,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而据央视调查显示,俏江南公司的企业类型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是张兰。该企业2008年12月19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8年12月19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公司)。而此次张兰国籍发生变更后,俏江南公司是否会变成纯粹的外资企业呢?针对此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俏江南副总裁杜薇,但其表示“不知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刘俊海表示:“如果俏江南的企业主体进行了变更,那旗下产业可能涉及到产业政策的允许等,需要履行向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许可申请等义务,由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张兰移民暴露政协工商户籍三大管理漏洞
评论员赵艳生认为,在张兰更改国籍一事上,法院传票不能被送达,政协也毫不知情,这充分暴露出公安部门户籍制度还存在着巨大的漏洞。一般来说公安部门的户口,应该涵盖个人重要的身份信息,像张兰当选为政协委员,户籍上应该被注明,而且其在销户时公安部门应当向相关部门履行告知义务,或在相关部门的授权或证明下进行销户。
另外,官方对于外国人能否担任政协委员、政协委员资格如何撤销等问题上依然还比较模糊。其实,张兰的移民,不过是众多“富豪”拔脚出走“传说”中的一个新案例而已,假如没有这些头衔和此前自我标榜式的爱国主义豪言,或许此番移民也不至于闹得满城风雨。而另一个现象是,在具体对待引资企业态度上,许多地方有着鲜明的区别,即对待外资企业往往更重视法治程序。一旦发生纠纷,外资企业更易于借助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对于那些办理移民手续后,把家安在国外人却依然在国内打拼的“裸商”来说,我们究竟拿什么去监管、约束,一旦“裸商”在经营业务或其他方面存违法行为又如何去追责,避免给相关权益人和国家造成损失?正如此前某些老板“跑路”一样,其实有很多也是早就办好“绿卡”、留好后路的“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