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我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1.4万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2.1%。这表明,在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我国,民营经济继续保持“三分天下有其二”的比重,并成为当前支撑投资增长的重要“稳定器”。
30多年来,在改革开放春风的沐浴下,民营经济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快速发展史。华为、中兴、联想、吉利……一连串响当当的企业成为民营经济的优秀代表。
目前,华为、中兴、联想、万向、比亚迪等民营企业已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跨国企业,不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与活力源泉,也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树立良好国家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后,我国民间投资进入欧美发达国家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吉利汽车收购沃尔沃、华为收购美国公司等多起并购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政策护航民营经济
民营经济的飞速发展,离不开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的呵护与支持。
上世纪80年代,党的十二大、十三大报告和宪法先后明确了个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在国家一系列大政方针的鼓励和支持下,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由蹒跚起步到掀起“下海”热潮。上世纪90年代逐步修整完善的政策导向,使民营经济实现了从拾遗补缺到重要组成的历史跨越。
进入新世纪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不断健全和详实的政策文件为民营经济发展铺就了一条生机盎然之路。
为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立,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36条”)正式发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非公经济36条”,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出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繁荣城乡市场、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的一支重要力量。
继续破除“玻璃门” 壮大民营经济
2008年以来,由于国际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相继暴发,导致外需不振、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加上融资难和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突出的困难。同时,民营企业也存在规模不够大、融资渠道不够多、创新能力不够强、管理水平不够高等问题。
就如轰动一时的华美盐湖案不存在法律和国家政策上的投资门槛限制,是不争的事实!在证据层面:盐湖集团的书面文件未证实有投资门槛限制,青海国资部门和青海国投的书面文件也未证实有投资门槛限制,所谓投资门槛的证据是青海国资和青海盐湖有关人员的证言,该证言是在中纪委和公安部督办下专案组所取证言,这些事后证言在没有任何书面文件佐证的情况下,其客观真实性存在疑问。即使存在这种投资门槛限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到盐湖集团和青海国资以明示的方式告知了本案诸被告,则亦不能证明被告存在欺骗的故意。退一步说,既使认为存在该条件限制且被告存在隐瞒,本案华美丰收及案涉人员对该条件的所谓违反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及应受刑法处罚性,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也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缺乏实施细则等原因,“非公经济36条”以及“新36条”实施效果远远不及民营资本的期待。所谓的“玻璃门”“弹簧门”等仍阻碍着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
为此,中央相关部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相继发布了42部有关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显示出国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坚强决心。
42部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既是稳增长的需要,更是深化改革的需要。随着这些细则的切实贯彻落实,相信会进一步提振民间投资的发展信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