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长假,全国小型车辆将首次被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近日,河北、湖南、内蒙古、四川、贵州、福建等多个省、自治区实施细则相继公布。其中,大部分省市免费范围不但包括了国务院要求的收费公路范围,而且将免收政策扩展到机场高速公路。另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相关人士透露,交通部此前已敦促各地尽快出台细则,预计本周所有省区市细则将出台,进入最后部署阶段。
主体基本相同机场高速也免费
现已出台的地方高速公路免费细则,几乎统一沿用了交通部紧急通知的标准。所有省市均明确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在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行驶证为准。免费通行的时间统一明确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在收费管理方面,对于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原则上在入口发放通行卡,在出口时收卡免费放行。
实施细则基本采取按“出站时间”这一时间点计算是否享受免费的最后时间点。如福建规定,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值得一提的是,公布细则的大部分省市将机场高速列为免费范围。如福建、贵州明确,将免收政策扩展到机场高速公路。
部分细节因地制宜有省份开辟专用通道
与之前猜测相同,各地细则均体现了“因地制宜”的标准。例如,在通行车辆标准上,河北明确规定免费日期间行驶普通公路的摩托车将继续执行该省原有免费规定。四川省细则强调以行驶证为准、行驶证为小型货车的带尾箱皮卡车等都不属免征范围。
对于是否为免费车辆开辟专用通道,各地也做出不同规定。其中,河北将实行车辆分类分车道通行,将规划确定小型客车专用通道和其他车辆通道,小型客车和其他交费车辆分道通行。
延伸
免费通行撬动收费改革坚冰
估计“年损失”近200亿
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的呼声已有多年。记者注意到,从今年5月交通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正在酝酿这一政策,到8月初《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公布,再到政策将要实施的9月初,地方高速路桥运营商的态度一直“不太积极”,一些路桥公司表示“要等地方政府最后通知”。直到近日,多个省份公布了实施细则,他们才表示,已“接受事实”,将与当地交管部门合作,降低高速公路节假日首次免费可能带来的负效应。
地方政府的“印钞机”这是高速公路留给公众印象最深刻的标签。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财政与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胡方俊曾经作过计算,重大节假日,一个省收费公路的每日收费额为3000万~5000万元,几个重大节假日加在一起大约为6亿元,全国近200亿元。
此次国务院出台的免费新政被看做“撬动高速公路收费的坚冰”,公众希望能以此推动高速公路收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