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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删帖触碰到法律高压线
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12/8/16 10:55:36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古老的游戏之道,但搁在法治社会的今天,钱不是好拿的,灾也不是好消的,从发帖到交易再到删帖,每一个环节都埋伏着法律“炸弹”,一不小心就会“触雷”一方面,对于涉事企业来说,“花钱消灾”;对于专业删帖公司而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佚名/画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古老的游戏之道,但搁在法治社会的今天,钱不是好拿的,灾也不是好消的,从发帖到交易再到删帖,每一个环节都埋伏着法律“炸弹”,一不小心就会“触雷”


  吴学安


  近日,百度三名员工因参与“有偿删帖”,被警方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拘。北京市公安局已针对此事成立专案组,正在进一步调查。有消息称,不止百度一家公司员工被刑拘,“有偿删帖”涉及多家公司。记者调查发现,大批网络公关公司靠“有偿删帖”牟利,与全国多数知名网站(论坛)工作人员、版主等相互勾结,与有需要的地方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进行灰色交易(8月10日《新京报》)。


  随着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商家的商誉评价从消费者的口口相传转变为点对面的网络传播。如今,网络已成为消费者声讨不法商家新的舆论平台。鉴于曾经“被骗”、同情“被骗”、痛恨“被骗”的心理,网民对不法商家的欺诈行为普遍存在“人人得而诛之”的心态,顶帖、评论、转载,毫不含糊,令商家防不胜防。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古老的游戏之道,但搁在法治社会的今天,钱不是好拿的,灾也不是好消的,从发帖到交易再到删帖,每一个环节都埋伏着法律“炸弹”,一不小心就会“触雷”。


  一方面,对于涉事企业来说,“花钱消灾”;对于专业删帖公司而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看似皆大欢喜的结局,却不可避免地与公民法律权益发生碰撞:任何一项公民权利的获得,都不能以牺牲其他公民的权利为代价。网络删帖不仅妨碍了公民的表达自由,还涉嫌侵害公民的知情权、著作权。现行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发表言论。消费者的言论以帖子的形式表现出来,只要不存在虚构事实侮辱、诽谤商家的情况,未经作者本人允许,任何人都不得无故删除。帖子自发布时起,就享有了著作权,同时衍生出合理修改作品、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另一方面,专业删帖还删除了公共信息的安全性、中立性及无偿性,甚至可能触犯刑律。删帖公司不外乎通过两种途径删帖:一种是通过黑客侵入网站后台。如果采用这种形式对众多网站的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将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理应受到法律惩处;另一种则是删帖公司通过所谓“公关”与网站合作,“掐死”了帖子。这种删帖存在一条灰色利益链,企业给删帖公司好处,删帖公司又拿好处给删帖人,而删帖人一般供职于网站。在这场利益交易中,表面上看只是一场简单的交易,实际上涉嫌违法,即存在商业贿赂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由此言之,无论删帖人还是删帖公司,乃至于行贿的企业,都有可能触犯法律。


  网络时代,为每一个公民提供了更为便捷的监督渠道。如果“删帖公司”泛滥,这种合法的监督权就会被严重破坏。然而,时下的网络删帖大行其道,愈演愈烈,甚至已经演变为一种利益巨大的产业化经营。权威报告指出,目前国内网络公关整体市场规模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而在这一数字中,很大一部分就是由网络删帖贡献的。去年,中央四部门曾出台《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坚决打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遏制非法网络公关猖獗势头,维护互联网正常传播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网络删帖火爆,提出一个网络规范的问题。不管是发帖者或删帖者,都要通过正当的审核程序。


  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出相关法规,有效保障公民的正当权益。面对种种扭曲的网络市场乱象,除了专项整治,还需要出台专门的法律予以规范,给那些靠灰色资金链生存的删帖公司、删帖人套上法律的笼头。

责任编辑: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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