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出台“新36条”之后,
民航局迅速研究落实意见,并出台了第一份部门实施细则。
8月13日,中国民航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务院出台“新36条”之后,民航局迅速研究落实意见,并出台了第一份部门实施细则。“新36条”发布后,新设民营航空公司吸引民间资本15亿元;现有民营企业通过扩大生产,资产增加239亿元;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资本。截至2011年底,民航企业改制上市融资吸引民间资本212亿元,带动资产增加470亿元。
民间资本进入后能否生存,是检验鼓励和支持政策是否动真格的重要标准。值得一提的是,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机场,民航局支持民营资本和外资以参股的方式进入。在放宽投资准入的同时,对各类所有制民用航空企业的管理政策实行同等待遇,既打碎了针对民间资本的“玻璃门”,又拆除了“弹簧门”。同时,民航局还做好跟踪督查,促进各项政策“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