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有微博网友晒出湖南凤凰沱江工商所的一则通知:“因我所干部职工家中办喜酒,全体干部前往做客,请办事的人员星期一再来办理相关业务”,落款处还加盖了公章。有网友调侃这是“最实在的政府通知”。当天,该所工作人员证实了微博的真实性。(8月7日中国经济网)
同事家里办喜酒,从人情世故的角度看,确实应该去“喝喜酒”,更何况,中国的“人情社会”痕迹还十分明显。“因喜放假”并非个例。据2007年12月2日《北京晨报》报道,前两天,其他学校都在照常上课,可重庆奉节县朱衣初级中学的1800多名学生却意外获得了两天假期,家长问起为何放假,孩子们的回答是:“有个老师要结婚。”2011年1月4日上午,天涯网民“教书就要好好地教”在云南论坛上发帖称,罗平县九龙镇一中因教师结婚,所以全校放假,对即将迎来期末考试的学生不利。
在人情与规则、人情与制度关系上,有不少经典论断——没有人情的规则是暴力,没有规则的人情是混乱;制度管理管的是行为,人情管理管的是心。有关人士对此有成熟的分析:人情应是规则的填充剂,再好的制度也会存在漏洞。人情应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弥补制度的不足;人情又是制度的发酵剂,人情的感召力量远大于权威,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制度,这就是人情化管理的本质。而符合人自利动机的理性化企业制度,才是抑制“人情与面子”的有效途径;人情还是人际关系的润滑剂,社会不是机器,人心不是电脑,更需要人情来避免摩擦、防止老化。
责任被人情“灌醉”,社会责任被人情社会“灌醉”。无论是工商部门,还是教书育人的学校,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也许,在人情与责任“不矛盾”时,两者相安无事;但是当人情与责任“矛盾”时,如何选择就成了问题——若人情第一,则责任第二;若责任至上,则人情退场。从现象上看,两者是典型的“零和博弈”,此消彼长、此伏彼起。其实不然,也可以形成“正和博弈”:单位应该给办喜事的当事人足够的“人情”,让其按规定享受婚假或丧假,以体现制度的温馨与人性化;单位及同事并非需要“因喜放假”才体现人情味,做客吃饭也是休息时段,完全可以不影响到正常工作。
人情社会向契约社会过渡,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过渡。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我们要十分“清醒”——在转型之际,更需要强化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制度意识,做到“法(则)不容(人)情”。当然,对人情社会不是简单的“抛弃”,而是“扬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人情社会里的积极元素、有价成分保留传承下来,以给力法治社会、公民社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