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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力宝追讨平安股权案或和解 官司已持续5年
来源:网易财经        时间:2012/7/4 9:32:10     
  2004年8月,当时掌舵健力宝集团的张海与裕兴科技掌门人祝维沙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将健力宝集团旗下健康产业公司所持江南实业10.44%的股权转让给金裕兴公司,转让价格为2.17亿元。由于江南实业为中国平安的股东,江南实业10.44%的股权对应5100万股中国平安股权。  
  裕兴科技日前宣布,已接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致函,该函建议旗下全资子公司金裕兴与广东健力宝就诉讼达成和解。裕兴科技称,公司董事会已获专业意见,将寻求和解的方式解决该诉讼。

  裕兴科技称,公司获知平安保险副总经理王利平已将江南实业余下的25.336%股本权益转让予新江南实业股东。现在江南实业的全部股本权益由新江南实业股东持有63.34%及金裕兴持有36.66%,且双方已签订协议以管控彼等各自透过江南实业的权益而对平安保险A股之权益所享有的权利。

  诉讼还得追溯至2001年。2001年底至2002年初,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委托浙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收购健力宝饮料厂全部股权,张海须向健力宝饮料厂的所有人佛山市三水区公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支付股权转让金3亿多元。

  当时,张海为了筹集收购款,以个人名义向金裕兴的法定代表人祝维沙借用1.58亿元,而祝维沙则从相关企业挪用了人民币1.58亿元,作为收购健力宝股权的出资款。

  2004年8月,当时掌舵健力宝集团的张海与裕兴科技掌门人祝维沙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将健力宝集团旗下健康产业公司所持江南实业10.44%的股权转让给金裕兴公司,转让价格为2.17亿元。由于江南实业为中国平安的股东,江南实业10.44%的股权对应5100万股中国平安股权。

  2005年,张海被拘,之后因职务侵占及挪用资金罪被判监15年。而健力宝公司在被收购的短短2年多时间里,变成一个负债数十亿元、几近倒闭的企业。

  2007年10月,健力宝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裕兴科技全资子公司金裕兴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索回5100万平安股股权。几经波折,案件4次开庭未果,2008年5月27日健力宝撤诉,撤诉后第二天裕兴反诉健力宝集团,健力宝迅速撤回撤诉请求。直到2009年1月,法院认定健力宝索回5100万平安股股权案无效,同时驳回了裕兴科技反诉健力宝的诉求。

  然而,健力宝不甘失去一直被喻为“救命稻草”的5100万股平安股权,于是在2009年3月前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2009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将该诉讼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至今经过多次审理仍未有最终裁决。
责任编辑:贾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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