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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治“火患”滨海花园先“试水”
来源:青岛晚报       时间:2012/5/25 10:11:51     
  我市约三分之一的高层楼宇分布在市南区,近期安监部门根据15名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加强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逃生措施的议案》,对全区717座10层以上的楼宇进行了摸排登记,发现部分高层楼宇存在消防隐患。 


  我市约三分之一的高层楼宇分布在市南区,近期安监部门根据15名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加强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逃生措施的议案》,对全区717座10层以上的楼宇进行了摸排登记,发现部分高层楼宇存在消防隐患。从昨日起,安监部门开始对辖内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层楼宇进行综合治理,位于山东路1号的滨海花园被列为“一号”整治对象。 记者 刘兰星


  摸排 高楼消防四大“顽疾”


  通过摸排,安监人员发现了高层楼宇消防管理的四大“顽疾”。首先,没有一部专门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导致住宅消防管理责任主体不明晰。特别是多产权楼宇,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之间安全责任不清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难以有效落实。其次,高层住宅现有的灭火器等基本设施完好率低,已成为高层建筑防火的“致命伤”。居民防火意识不强,高层建筑周围停靠车辆多,有的小区被栅栏围起来、高空电线多,这些都导致火灾扑救时消防车辆无法靠近消防水源,登高车辆无法停靠和操作。另外,高层楼宇民商混居现象严重,“居改商”(居民住宅楼改变成商用用途)、群租现象普遍,部分建筑业主在房屋验收后,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或布局等。


  现场 消防设施竟然“停摆”


  在摸排中,安监及消防人员发现,位于山东路1号的高层楼宇“滨海花园”,存在消防火灾隐患,结果触目惊心:由于设施缺少维护,自动喷水、自动报警等消防设施处于停用状态,消防控制柜不能正常开启。摸排中还发现,小区中心控制室值班人员竟未获得消防专业资格证件,且未与消防维保公司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都已经损坏,连部分防火门也已被拆除。如果一旦发生火灾,烟随楼道上升,居民不能及时安全疏散,损失无法想象。 ”昨天下午,记者在滨海花园看到,每栋高达二十八层的四栋高楼周边留下的道路空间很有限,道路两侧停满了车辆,大型消防车进入非常困难。记者进入小区海丽楼的五楼看到,消防栓中堆满了杂物,原本应该摆放三个灭火器的位置只剩了一个完好无损,还有一个被放在楼道门口变成了门挡。


  措施 增加简易消防设施


  安监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迅速制定了消除隐患的方案。在前期向居民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的同时,昨天又联合市南区消防大队组织了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大家自防自救的能力。下一步,他们将协调物业在每个楼层及公共场所适当位置,增加放置灭火器、缓降器、逃生绳等简易消防设施。


  区安监局负责人表示,对排查发现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以及疏散通道不符合要求等火灾隐患,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用、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等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难点 消防设施维护费高


  “消防设施损坏为什么不及时维修呢? ”滨海花园物业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一脸无奈地告诉记者,物业费根本没有剩余资金用于大面积消防设备维修和调整。区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高层建筑是一个庞大的体系,里面消防设施多,而且设备非常复杂,消防设施维修费用比较昂贵,动辄需要几十万元。“消防设施损坏需要业主们共同出资来维修,但是滨海花园属于商住两用楼,要想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达成更换消防设施的意见很困难。 ”物业人员不由地感叹。


  安监人员也表示,后期整治过程中,他们会联合小区物业,采取业主大会、上门沟通、主动服务等措施,向业主公开安全隐患、整治方案、资金预算和招投标等工作,邀请业主代表参与整治过程,通过“大业主带小业主”等方式,筹措整改资金。


责任编辑: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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