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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之争落幕:广药笑到最后 或启动追索程序
来源:金融投资报       时间:2012/5/17 9:20:24     
  根据裁决书,《“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2002年11月签署第一份补充协议(时限延长至2013年),此前广药集团原老总李益民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港币200万元  
           



  备受瞩目的“王老吉商标案”日前落下帷幕。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5月9日的裁决书,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回鸿道集团的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中国商标第一案、价值1080亿元的“王老吉”商标合同争议案以广药集团胜诉告终。


  备受瞩目的“王老吉商标案”日前落下帷幕。白云山A (000522)5月1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


  根据裁决书,《“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这也就意味着,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至2010年5月2日已终止。以上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资料显示,1997年起到2000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先后两次签订了“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允许鸿道集团生产销售红罐王老吉至2010年5月2日,随后鸿道集团又将该商标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可是,在2002年和2003年,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200万港元后,先后签署了两个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期延长至2020年。


  广药集团表示认同和赞赏,并认为,这一仲裁结果必将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着积极和深远的意义。


  这也代表着,2010年5月至今市面上所售的红罐王老吉,均属于侵权产品,广药集团有权对损失进行追索。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和2011年这两年间红罐王老吉的销售额多达160亿元至180亿元。


  广药集团相关发言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将保留追究鸿道集团违规销售的权利,或会启动追索程序。”


  相关分析指出,按照国际惯例,商标使用费应该是销售额的5%。记者粗略计算后发现,按红罐王老吉年销售160亿元计算,鸿道集团应付广药集团8亿元。而事实上,从2000年至2011年,鸿道集团付给广药集团的商标使用费均在450万元至506万元之间。


  分析认为,随着商标案的尘埃落定,不再使用王老吉商标,其所带来的市场空缺短期内很大程度上将由绿盒王老吉来将补充,广药集团便是直接受益者。绿盒王老吉同样突飞猛进,在第一季度饮料业大环境整体疲软的形式下,绿盒实现了28%的增长。广药新成立的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正在广招人才准备接盘;而在产能方面也做足了准备,两条新的生产线下个月就会正式投产,产量至少500万标箱一年。


  “红绿之争”始末


  -1997年至2000年广药与加多宝之间签署主商标合同(时限至2010年)


  -2002年11月签署第一份补充协议(时限延长至2013年),此前广药集团原老总李益民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港币200万元


  -2003年6月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时限再延长至2020年),李益民收受陈鸿道港币100万元,随后李益民落马


  -2010年11月广药在北京发布王老吉品牌价值过千亿一事,随后加多宝发声明澄清与广药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让矛盾公开化


  -2011年4月广药递交“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


  -2011年12月“王老吉商标”案进入仲裁程序


  -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胜诉
责任编辑: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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