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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家李晓林的爱心转移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时间:2012/3/20 10:40:30     
  由于大型银行奉行的政策理念、风险规避信条、盈利模式、机构框架、实操方式偏好及考评体系等等,基本上是在民营经济比重很轻微的改革早中期就已成型,所以一时难以适应和满足飞速发展的民营中小微型企业的需求,更不善于对机遇与风险均处于不稳定状态的中小微型企业开展信贷服务,这是不难理解的。 
  ——记全国政协委员李晓林2012年的提案

  作为地产大亨,全国政协委员林达集团董事长李晓林在每年的两会上都对房地产提出了很多建议,今年却不然,竟然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操起心来,为民营企业银行的发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如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无论在速度、质量还是结构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此起彼伏的大格局中至今保持较快稳健和可持续发展的态势,与以往不同的是,当前民营经济在全国整体经济中的占比和在抗冲击中所起作用都发生了由量到质的飞跃,据有关权威部门统计,民营经济在全国GDP总量中占比近58%,吸纳城镇就业人口约80%,民营中小型企业正在逐步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撑要素。但是,经过深入调研后发现,由于多方面原因,民营中小型企业在发展进程中还承受着许多压力和困扰。对于金融服务而言,尤其是通过既有银行获得信贷支持很难,跟不上它们的现实和预期需求。而这些问题无疑会影响这些中小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供给方银行来说,银行体系国有化程度高,行业集中度更高,少数大型银行占比超高的现象越来越明显。相反,民营成分占比极低,民营小型银行发展受限极为严重,虽然政策法规已无明文禁止的障碍,但在实际贯彻落实中却另当别论,真正地发放牌照基本处于停顿状态。我国目前有银行机构约3000家,其中民营银行仅有区区10家左右,占比为0.3%;全系统人民币存款余额逾80万亿元,其中民营银行仅有2000亿元,占比仅为0.25%,与为数不多的几家全国性超大型银行独占全国金融机构存款总余额的57.5%相比,几近可以忽略不计。

  由于大型银行奉行的政策理念、风险规避信条、盈利模式、机构框架、实操方式偏好及考评体系等等,基本上是在民营经济比重很轻微的改革早中期就已成型,所以一时难以适应和满足飞速发展的民营中小微型企业的需求,更不善于对机遇与风险均处于不稳定状态的中小微型企业开展信贷服务,这是不难理解的。因此,发展民营银行,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成为落实“十二五规划”中关于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举措。

  李晓林认为对于民营银行的发展现状,当前急需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除了对既有银行机构加强政策牵引,推动它们转变观念、改换习惯、创新发展以外,还要加大民营银行牌照的审批发放力度。

  其次,由于我国为了确保金融安全,防范由于主体成分复杂化可能诱发的道德风险,历来对非公有资本进入银行业持十分严格审慎的态度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从长远看,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主体已经发生重大的趋势性改变,大银行一时适应不了,也不必刻意令其在中短期内去完全适应这种变化,莫如另辟蹊径引入活水放宽民营银行开办的门户,或能取得四两拨千斤的政策效力。这样做有以下几条好处。一、可以实观银行业自身的结构调整,改善结构,对冲和减轻高度垄断和集中化所不可避免地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和弊端;二、有利于目前沉淀于投资过度过热产能过剩甚至出现泡沫的产业行业中的民营资金向银行业转移,变寻求贷款的角色为提供贷款的角色,对实现整体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具有正面积极作用;三、减轻中小微型民营企业过度依赖和被动参与民间借贷乃至非法地下金融交易活动的程度;四、对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是一大进步。

  因此,动员潜在的数量庞大的民间资本合理有序地投入银行业,充分发挥民营银行贴近实体经济、贴近中小微型企业、贴近民间资金的特长;发挥它们了解民营中小微型企业成长路径、经营管理模式、资金周转规律和需求口径、自身规避风险意识强、经营内控慎微稳健、规模适当、机构偏平度较高易于监控的优势,从而取得与大中型银行在服务对象和功能上既能互动又可拾遗补缺的功效。

  最后,以现有相关政策法规为前提,对部分条款做出趋于放宽的调整,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的职责、资金来源、运作方式等,通过立法允许中小企业成立互助合作的金融机构,使中小企业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不断完善支持中小企业金融的法律法规建设,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法律保障。

  (陈家贵)
责任编辑: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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