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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汪清检察机关标准化建设 注重管理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吉林频道       时间:2012/3/19 9:41:55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都应该有一定的规章制度,有章可循才能更好地把工作开展起来。2009年开始,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检察机关标准化建设活动,随后,汪清县人民检察院也开展了标准化建设工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都应该有一定的规章制度,有章可循才能更好地把工作开展起来。2009年开始,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检察机关标准化建设活动,随后,汪清县人民检察院也开展了标准化建设工作。  

  注重建设向注重管理转变

  汪清县人民检察院标准化就是要突出制度建设,使各项检察工作起步有目标,干事有标准,办事有程序,结果有评价,奖惩有依据,实现检察工作由注重建设向注重管理的转变。

  汪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龙范说,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主要出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廉洁公正执法的需要,开展标准化建设是管理创新的一种方式,检察机关的管理确实需要创新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管理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提升人的素质,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

  也是出于检察机关强基固本的需要,在过去,案子出问题、人员出问题、单位出问题,其原因归纳起来无非是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缺漏;制度如林,执行无人,或有死角;执行制度和监督检查不严格、不到位;管理机制不科学,不成体系,不够顺畅,管人管事、管案件达不到预期效果。开展标准化建设,就是要解决管理上的问题,从最基层的人管起,从最小的事管起,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打牢管理的基础。

  教育干警树立全局意识

  按照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今明两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创建标准化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关于2011年底全州基层检察院要全部达标的要求,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认真的组织推进。进一步明确了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强调了组织建设在标准化创建开展之初的重要性,确保标准化建设的组织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建立了包括领导小组、专门办事机构、各业务部门创建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组织网络,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各科室负责人都是网络中的成员,都成为标准化建设的中坚力量。

  标准化建设需要全员参与,最直接的原因是标准化建设涉及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如果有人置身事外,就说明标准化创建工作还有盲点。在标准化建设,检察机关教育干警要树立全局意识,提出要“立足自身服务全院”、“立足全院发展自身”的工作思想,避免局限于自己看自己的迷茫状态的出现。

  制度学习需要全员参与,制度转化同样需要全员参与,不能由领导或一个部门全权代理,要让制度执行中的使用者、组织者、考核者、决策者,都参与进来。在制度制定运行方面,制定了制度汇编。制作了岗位职责清晰、目标明确、要素齐全、布局合理的我院制度体系。干警都明确了各自的岗位目标,明确了本科室的岗位目标。

  开展“四个体系”建设

  2010年开始,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在全院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对考评机制进行了研究,经过几次论证,出台了《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岗位目标分类管理考核办法》。在一年多的标准化创建中,检察院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持续有效的开展了“四个体系”建设。目前,三大平台运行良好,信息化建设成果充分显现。

  标准化创建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是一项新生事物,只有让干警在思想上真心接纳了,才能谈得上做得好。尤其是在发现创建工作出现偏差时,检察机关采取集中开会,布置学习内容、考试等,把干警的认识不断地统一到标准化创建是一项系统工作,也是一项全新的理念工作上来,教育干警一定要“接纳他、批判他、使用他”。在认识层面,教育干警克服畏难情绪。一定要下一番工夫花一番精力,用心努力把此项工作做好。用“在标准化建设方面要说起步就是进步的思想”,树立起全体干警对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自信力。

  2010年,汪清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提高了检察官的工作能力,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贡献了他们的力量。2011年开始,该检察院多次获得州、县两级给予的荣誉奖励。

  新文化报 孙峰

责任编辑: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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