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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官员谈吴英案:集资诈骗最高可判死刑
来源:财经综合       时间:2012/3/2 10:38:25     
  关于“吴英案”,公安部经侦局局长孟庆丰2月29日表示,非法集资是金融领域一类犯罪的统称。孟庆丰介绍,这两个罪名量刑也是很不一样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比,集资诈骗的刑罚是很重的,最高可以判到死刑。 

  据人民网报道,关于“吴英案”,公安部经侦局局长孟庆丰2月29日表示,非法集资是金融领域一类犯罪的统称。比较常见的是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个是集资诈骗。


  孟庆丰介绍了这两个罪名一个显著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罪的犯罪主体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比如要搞项目或有急切的资金需要,但又不具备贷款、融资的条件等等,往往采取给付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吸纳社会不特定多数对象的资金,并用于实际生产经营。这种情况,它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集资诈骗也是向社会特定不同的对象去要钱,但它会采取一些诈骗的情况。孟庆丰说,不法分子可能会虚构一个项目、虚构一个理由,或者说挂羊头卖狗肉,把一个很不起眼的事儿包装成很大,然后说这个项目前景是多么美好,让大家来投资。把这些钱拿来以后,有些可能会继续用于包装他那个项目,使那个项目看起来更富有吸引力,有些可能就会用在挥霍浪费,用在自己的消费,根本就没有想拿这个钱来给集资对象回报。你把钱都花完了,怎么回报人家,你根本不想还这个钱。这个性质就非常恶劣,群众寄予很高的期望,把钱交给你,希望生息,赚更多的钱。


  孟庆丰表示,犯罪嫌疑人骗了钱以后,造了许多假象,把这些钱挥霍浪费了,买珠宝,买各种各样的车辆等等,一看就不具备办项目,不具备偿还本息的意图。这个时候司法机关就会按照集资诈骗的罪名对某些对象来定罪判刑。


  孟庆丰介绍,这两个罪名量刑也是很不一样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比,集资诈骗的刑罚是很重的,最高可以判到死刑。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责任编辑:贾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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