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乔丹体育的商标纠纷有可能引发其暂停上市。
北京时间23日凌晨,篮球传奇人物、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宣布,已经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权,乔丹表示对“乔丹体育”甚至侵犯其孩子的名字,深感失望,并表示起诉“这并不是钱的问题”。
律师表示,乔丹体育使用“乔丹”作为其商号和商标,误导和欺诈了相关消费者。律师认为,乔丹体育的商标纠纷有可能引发其暂停上市。
飞人乔丹已起诉乔丹体育
乔丹在新闻稿中称,乔丹的形象以及品牌在中国家喻户晓,广泛普及,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并将其两个儿子的姓名一并注册,乔丹表示要维护其姓名以及品牌所有权。
在乔丹体育招股说明书中,公司特别指出存在商标及商号的潜在风险,并积极撇清与Jordan的关系,声称乔丹品牌与飞人乔丹并无关系,Jordan也未就注册商标事宜向公司提出过任何权利和主张。
但乔丹体育甚至将迈克尔乔丹的两个儿子名字“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在国内注册。此外,与乔丹体育还曾注册过一家关联公司,名为“湖人队体育”,目前该公司已经注销。
乔丹体育还在招股说明书中与耐克公司对比,认为其AirJordan产品与乔丹品牌差异较大,不存在潜在纠纷。
就此,乔丹体育公关部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已经关注到相关事件,法务部门正在进行对接,其他情况暂不清楚。
乔丹体育或因此暂停上市
乔丹体育招股说明书虽然这么说,但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东认为,2000年乔丹体育开始使用“乔丹”作为其商号和商标,误导和欺诈了很多喜爱美国著名篮球明星MichaelJordan以及爱好体育的相关消费者。乔丹体育借名出名从而快速发展壮大的竞争方式显然不够诚信。
王东还认为,乔丹体育的商标纠纷有可能引发其暂停上市。此外,同在晋江的安踏、匹克等品牌一致选择赴海外上市,唯有乔丹体育欲成为A股首家体育用品上市公司。如果按照美国法律,乔丹体育将构成侵权,选择国内上市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
除商标侵权被诉外,乔丹体育近年来存货亦大幅增加。招股说明书显示,2009年末公司存货为2.82亿元,2010年末攀升至3.8亿,增幅为34.86%;2011年6月底进一步增加至5.12亿元,增长率达到34.79%。相比于2009年末,乔丹体育2011年6月底的存货增幅高达82%。
对此,公司解释称,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和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
招股说明书还显示,2011年上半年乔丹体育存货大幅增加的重要因素在于委托加工物资增长超过1倍,2011年6月底达到1.67亿元,占据总库存的三分之一。
乔丹体育表示,公司大部分运动服装以及少部分运动鞋由外协厂商生产,如果代工厂生产能力、加工工艺不达要求,将导致产品供应延迟以及质量下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伴随着乔丹体育存货增加,应收账款也大幅增长,2011年6月底应收账款达到5.84亿,较2010年底的3.8亿增长了51.82%。周转率从2008年的28.19次/年变为2011年上半年的7.04次/年。
乔丹体育解释称,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经销商的货款,为了帮助经销商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市场、加快产品销售并减少库存,公司对经销商回款适当放宽,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按照招股说明书所示,乔丹体育应收账款基本为一年期内,其中,3个月以内占据90%以上。在此情况下,公司2008年销售11.58亿元,应收账款仅为4109万元,占比3.5%;而到了2011年上半年,营收17亿元,应收账款则超过5.8亿元,占比高达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