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自组建以来,一直狠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几年来,开发区工会通过深入企业调研找症结、围绕实际抓协商,逐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呈现出由点到面、扎实推进、稳步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自组建以来,一直狠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几年来,开发区工会通过深入企业调研找症结、围绕实际抓协商,逐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呈现出由点到面、扎实推进、稳步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
大连长川制靴有限公司是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流动性较大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开发区工会多次深入企业调研,积极帮助企业找原因,想对策。2011年,在开发区工会的帮助下,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开始推行工龄工资,此举有效缓解了工人流动性大等实际问题,也密切了企业与职工的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通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经营者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决定劳动者工资的一种收入分配方式,是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中的重要部分。为充分开展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发区成立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1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调研活动,并先后召集10多家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厂办主任、劳动模范等不同层面的代表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拟定了符合开发区实际的《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劳动合同》文本,文本中包含了“工资集体协商施行办法”、“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集体协商工资协议书”、“集体劳动合同”等文件,并及时统一印发到企业,更为有效地规范了企业工资协商的运行与操作。此外,开发区工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坚决杜绝“一刀切”现象,给企业留足“自选动作”空间。充分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指导帮助企业制定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的工资协商制度。截至目前,已有金煤化工、蒙牛乳业、工源水泥、辽大饲料、清谷新禾等25家企业完成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另有35家企业和6家工会正在陆续开展此项工作。开发区辖区企业已初步形成了不裁员、少裁员,不减薪、少减薪,协商确定薪酬的良好氛围,取得了多方共赢的积极成效。
责任编辑: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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