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乌鲁木齐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276天,超额完成当年蓝天计划任务。(本报资料图片)
新疆迎来跨越式发展的机遇,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飞跃,使得环保问题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本次“两会”上,环保问题成为政协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他们纷纷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建立一个绿色新疆建言献策。
关于绿色出行限牌摇号降低车辆增速
政协委员胡文英认为,绿色出行就是采用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出行方式,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合作乘车,环保驾车,或步行、骑自行车等。目前,乌鲁木齐市已拥有40余万辆机动车,提倡“绿色出行”,降低城市拥堵和污染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胡文英建议,首先政府采取一定行政措施(限牌摇号),降低机动车增速,尤其是轿车的增速,要求单位、公司主动减少市内运行车辆,并组织员工拼车上班,提高车辆运载效率。公交部门可拿出部分运力开通学生专车、单位专车等,减少家庭轿车在上班日的出行率。
胡文英说,要实现绿色出行,政府还应将大型商业、文化娱乐、体育游乐、服务机构向城区外围交通节点迁移,“如果能把中山路商圈、人民电影院娱乐圈、友好商圈复制到八户地、红光山、石人沟,对于拥堵的商业圈交通将有极大的缓解。”
关于工业废渣落实“谁排放,谁治理”
民建新疆区委会认为,新疆是一个资源大区,“十二五”一大批煤电煤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高载能项目建成投产,将会产生大量的工业废渣,而目前这些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程度有限,大部分自然堆放和深埋,对土壤和地下水资源将产生长远的影响。
民建新疆区委会建议,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对生产企业指标考核的评价和监控体系,成立综合监管部门,具体落实“谁排放,谁治理”,明确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企业的责任,和对保护环境的要求以及惩罚办法。
自治区要出台相关政策,在资金、税收、技术等方面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的研究,以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再利用。提高企业消化吸收工业废渣的积极性。
将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与利用作为一项重要课题,纳入到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中,鼓励科研部门和大中专院校投入研发资金和技术力量。
关于清洁能源乡镇推广光电幕墙
政协委员苏斌认为,加强环境保护,我们应利用新疆有优势的绿色能源:太阳能、风能。
光电幕墙是根据光电转换原理,在两层玻璃中安放特殊的太阳能电池,通过电池发电系统将太阳能转变为电能供人们利用,光电幕墙可广泛地应用在建筑上,使玻璃和建筑结构结合,智能化并产生能量,具有高效的应用价值。
光电幕墙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光电池在发电过程中不会排放二氧化碳及二氧化硫等能产生温室效应的有害气体,对环境没有污染,也不会产生噪音。
苏斌认为,由于安装便捷,光电幕墙可在全疆很多农村乡镇基础设施或民居住宅等建筑中使用,相比城市,农村没有很多高楼和大型建筑,光照充足,更有利于太阳能优势的最大发挥。
目前,光电幕墙虽然投入成本较大,属于一次性投入,但投入运行后可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初始投入成本也可以得到很好的回收。
关于矿产开发查清“家底”确保可持续开发
民盟新疆区委会认为,新疆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新疆处于干旱的温带大陆性气候,由于身处内地,远离海洋,群山环绕,新疆绝大多数地区处于干旱区或极端干旱区,环境承载力低且生态环境极为脆弱。
矿产资源开发引发的环境问题突出,多数矿产开发的环保措施都只停留在书面与口头,给原本就脆弱的新疆生态环境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如准东自然保护区、沙尔湖煤田,天山、昆仑山、阿尔泰山的脆弱生态环境在挖掘机与铲车的轰鸣声中都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民盟新疆区委会建议,在矿产开发中,首先要加大新疆矿产资源的勘察力度,为规模化地可持续开发打下良好基础。同时还应完善并升级新疆矿产资源开发的产业结构,提升矿产资源附加值,解决当地百姓就业,使矿产资源开发产业能真正惠及百姓。
在矿产开发中,我们还要逐步实现矿产开发的规模化集成,适当缩减中小型矿产开发企业的比重,杜绝不够开发能力与技术的小规模矿产开发,坚决治理无证乱采乱挖的现象。
民盟新疆区委会还认为,政府应从政策层面上关注矿山开发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严格实行环境一票否决的监管制度,要在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及治理“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三个同步原则基础上,进行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可持续发展。
关于农田地膜推动残膜“以旧换新”
地膜覆盖技术自20世纪7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目前,我国农膜产量、销量均居世界首位。新疆是使用地膜覆盖技术最广泛的地区之一。地膜覆盖技术在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使土地遭到严重的“白色污染”,“增收膜”变成污染源。
民进新疆区委会在调研时发现,用过的残膜随处乱扔现象比比皆是。耕地中农膜的残留量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农民片面追求降低生产成本,大量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超薄地膜,导致残膜回收更加困难,埋下了严重隐患。目前通过部分措施的实施,新疆农田残膜污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治理,但残膜污染依然还很严重。“白色污染”治理已成为当前维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民建新疆区委会提出建议,自治区应尽快出台农用地膜的标准。在此基础上推动国标修改,将现行的国家标准农膜厚度为0.008毫米以上,改为农用地膜的厚度在0.012~0.020毫米之间,提高农用地膜的抗拉强度,为残膜回收创造条件。
制定防治残膜污染的专门法规,禁止非标农膜的生产和销售,从源头上解决农膜污染问题。建议尽快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或《耕地保护法》,严格规定单位面积耕地中农膜的残留量,用法律保护好耕地。
为疏通残留地膜回收渠道,应采取措施实施农膜“以旧换新”制度。农民提交了“废旧地膜”,农膜生产厂家可以优惠价格销售新农膜给农民,同时给予农膜生产厂家享受减免税收、“以旧换新”补贴等优惠。有关部门应抓紧制定《残膜回收补偿办法》及《残膜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实行农用地膜生产企业的残膜回收登记制度,对企业实施补贴,从而调动农用地膜生产企业和农民回收残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