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去年下半年PM2.5超标天数仅为9天,在监测的173天内,优良天数为133天 东莞时报记者 潘畅 摄
昨日,市环保局首次公布了去年下半年东莞PM2.5的监测信息。
按照16天前,环保部最新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评价标准,东莞去年下半年PM2.5超标天数仅为9天,但优良天数却急剧下降。在监测的173天内,优良天数为133天,同比下降约22.7%,下降超过两成。
面对不太“好看”的数据,市环保局坦承,使用新标准后,东莞优良天数有所下降,轻微污染天数有所上升,“但新的指数评价与人民群众的切实感观体会更为一致”。
东莞已对PM2.5
实行跟踪监测三年
要说去年的环境热词,PM2.5肯定少不了。
现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制定于1982年。虽然经过3次修订,但与现实情况已经不相匹配。如果根据现有的空气污染指标评价(即API),东莞的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年年都在90%以上。可是,这种优良率却常常引来市民质疑。
去年,PM2.5被公众“摆上”桌面,争相讨论,希望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监测。就在去年12月21日,国家环保部原则通过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也就是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进行评价。其中,增加了PM2.5的限值标准,即浓度日均值不超过75微克每立方米。
东莞有没有能力实现PM2.5监测呢?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从2008年开始,东莞已经对PM2.5进行了研究性跟踪监测。2009年全市环境自动监测站又进行设备全面升级,已建成市区7个固定子站、松山湖科技园1个固定子站和1辆环境空气流动监测车。这些子站均可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等污染因子。
目前,东莞已完全具备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污染因子实时监测公开的能力。“只要上级一声令下,我们将按照国家最新的评价标准实时向市民公布包括PM2.5、臭氧在内的AQI空气质量指数。”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
东莞轻微污染34天
超标率19.6%
去年5月份以来,东莞被环保部定为全国26个国家空气监测试点城市之一。从去年7月1日起,至12月20日止,共173天。东莞按照国家最新的评价标准,对AQI空气质量指数进行实时监测评价。
试点期间空气质量指数是否出现变化?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坦言,国家最新的AQI评价标准和现行的API评价标准相比,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试点期间,按照AQI评价标准,优良天气为133天,优良天数同比下降约22.7%;PM2.5超标9天,超标率为5.2%;综合PM2.5、二氧化氮、臭氧等六项污染指标轻微污染的天数为34天,超标率为19.6%。整体而言,优良天数有所下降,轻微污染天数有所上升。
根据监测统计数据分析,夏季大气的首要污染物以臭氧、二氧化氮为主,冬季大气的首要污染物以PM2.5、二氧化氮为主。影响我市环境质量的主要是氮氧化物,主要来源于电厂、工业锅炉和机动车等。由于气温、日照的影响,在臭氧、二氧化氮之间互相转化。
尽管采用AQI评价,我市环境质量有一定的变化。但专家认为,AQI指数评价与人民群众的切实感观体会更为一致,也有信心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采取AQI评价标准,能够更好地发挥环境的倒逼作用,推动各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环保新举措
今年在市镇中心区禁止燃煤
东莞时报:面对新标准下的评价体系,环保部门会有什么整治措施?
市环保局:我市已高度重视各种新的污染因子构成情况,同时也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
2010年8月,市环保、发改等6部门联合制订了《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行动计划》针对新型污染物的防治措施主要有四大方面: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加快推行降氮脱硝工程建设,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推进全市挥发性有机物行业整治。我们已经在全市范围内严格控制燃煤消耗总量,今年在市镇中心区禁止燃煤,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水煤浆、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严控VOC随意排放遏制污染指标
东莞时报:新评价标准将原来的三项指标扩至六项。除了增设PM2.5外,还有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我们未来会采取何种措施减少臭氧的排放?
市环保局:近年监测结果表明,二氧化硫监测值逐年下降,年均值低于标准的50%。这说明我市开展强制脱硫工作成效明显,但氮氧化物浓度有上升态势,下来要强制实施脱硝整治,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减轻臭氧污染。研究表明,氮氧化物(包括NO、NO2、N2O、N2O3、N2O4、N2O5)80%主要来源于工业燃料高温燃烧(包括煤、重油、汽油和柴油等),其中以NO2和NO最为突出,NO2在强阳光照射下进行光化学反应产生臭氧、过氧乙酰硝酸酯等更强的氧化剂。
东莞时报:汽车尾气污染也是市民意见很大的环保问题,与空气质量紧密相关,在这方面工作上,今年会不会有新做法?
市环保局:汽车尾气排放成份非常复杂,有100种以上。要控制好PM2.5等细粒子污染及二次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要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包括:加快淘汰黄标车;严格执行环保标志分级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国Ⅳ”排放标准准入制度;提高车用燃油标准;落实“黑烟车”义务举报制、环保限行制度和环保限行抓拍电子系统建设。同时,交通、交警部门要全面加强对超标排放车辆的管理和执法监督。
东莞时报:我们知道,挥发性有机物也会导致臭氧和细粒子污染指标上升。
市环保局:是的。挥发性有机物(VOC)是一种活性相对较强的气体,共分为八类:烷类、芳烃类、烯类、卤烃类、酯类、醛类、酮类和其他。它们主要集中于家具、制鞋、电子、化工、油品等行业。
所以,我们要对全市油气回收工程后续运营加强监管,继续深入推进石化、制鞋、家具、印刷等行业VOC排放整治显得尤为重要,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
实时向市民公布新标空气质量
东莞时报:未来是否会像当前一样,按照新标准实时公布空气质量数据?
市环保局:我们将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实时向市民公布我市AQI有关数据。同时,根据科学监测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力措施和对策,持续修正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