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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允许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将推进其阳光融资
来源:凤凰网       时间:2011/10/21 12:07:24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对此,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在接受凤凰网财经电话连线时表示,允许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是中央推进地方政府阳光财政、阳光融资的措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改革和进步。 

  凤凰网财经讯10月20日,财政部网站刚刚披露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披露还指出,为加强对2011年自行发债试点工作的指导,规范自行发债行为,制定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


  对此,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在接受凤凰网财经电话连线时表示,允许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是中央推进地方政府阳光财政、阳光融资的措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改革和进步。


  “这个办法的出台是在意料之中的,有了这个办法之后,试点的地方政府就可以阳光化的方法发债,也就是说地方政府融资将阳光化。。”贾康对凤凰网财经表示,“试点之后向全国推广,这是一个‘变堵为疏’的措施。”


  他也指出这不是当前金融危机、内地经济不景气情况下的“救急措施”。


  之前,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这对筹集资金、尤其是实现2008年金融危机后,当时中央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运作不规范不透明、银行贷款过于集中、贷款存在风险隐患等新情况和新问题。(文/中堂)


责任编辑: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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