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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遭证监会罚款60万元 称不影响公司经营
来源:中证网       时间:2011/5/30 9:51:17     
五粮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四宗违法事实,给予五粮液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五粮液两任董事长及相关人员给予3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罚款。  
自2009年9月9日至今,持续一年多的五粮液(000898)被立案调查一事终于尘埃落定。五粮液5月28日公告称,27日下午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四宗违法事实,给予五粮液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五粮液两任董事长及相关人员给予3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罚款。

    五粮液表示,接受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将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公司已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整改,公司没有因亚洲证券和中科证券的资金问题受到任何经济损失。五粮液董事会秘书彭智辅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指标都非常稳健,销售也出现“淡季不淡”的情况。

    信息披露存在违法事实

    经证监会查明,五粮液存在四项违法事实:包括关于投资公司对智溢塑胶在亚洲证券的证券投资款《澄清公告》存在重大遗漏;五粮液在中科证券的证券投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五粮液2007年年报存在录入差错未及时更正;五粮液未及时披露董事被司法羁押事项。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教授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证监会此次对五粮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是证券监管机构依法行使监管权,致力于保护投资者和促进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化的行为。处罚决定关于四项违法事实的认定都集中在信息披露方面,说明五粮液此前的信息披露意识不强、信披规范化不够,但并不存在从而也未认定五粮液存在虚增收入等行为。“公司在接受证监会调查的同时也确实进行了认真整改,相信经过1年多时间,违规披露信息和调查处理的影响已经逐步被市场消化,该处罚结果发布后应该不致于对五粮液的经营和投资者权益产生不利的实质性影响。”

    2009年9月9日,五粮液公告称,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之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五粮液股价从24.1元跌至21.88元,市值蒸发近逾80亿元。但此后一段时间内,伴随着公司整改方案的公布,公司股价一路震荡上扬。至2011年5月27日,五粮液收盘价为32.18元,较立案调查前上涨超30%。
责任编辑:张冰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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