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裸购’了一个电饭锅,过年可以煮饺子了。”在北京中关村一家网络公司上班的小王兴奋地说。由于工作的便利,他从“团购”一族、“秒杀”一族,又成为了时下流行的“裸购”一族。他的“战果”从数码产品到日常用品,无所不包。“只要能省钱的,我都做。”他说。虽然如此,由于囊中羞涩,他今年春节没有回家过年。 “如果你还没有‘裸购’,那你就OUT啦!”小王对记者不屑地说。 有网友把“裸购”和犀利哥、兽兽、凤姐等列为2010年十大热门事件,“裸购”也成为继团购、秒杀后的又一个网络经典词语。记者在百度中输入“裸购”一词搜索,一下子就找到1640000多篇相关网页。“裸购”之热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专家提醒,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来约束这种网络商业行为。作为一种新的网络商业模式,裸购存在不确定的风险,一旦发生纠纷,维权的难度很大。 积分的诱惑 “裸购就是不花钱的消费!”网友的说法非常给力。 春节前夕,我友网推出“裸购”活动,网友不花钱或者只花一元钱便可购得我友商城中的很多商品。让这家名不见经传的网站赚足了眼球。 记者从我友网上看到,可以裸购的商品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既有“一元汽车裸购,千辆团购绝杀”的汽车裸购,又有笔记本电脑、单反相机、智能手机等数码产品,还有耐克、阿迪达斯等服装、运动鞋。 更为吸引眼球的是,我友商城还推出“免费旅行”活动,为裸购网友提供免费酒店、机票、景点门票等。 记者试图登录我友网体验一把裸购的快感,却因活动期限已过而未能如愿。 在房价狂涨、油价飙升、“豆你玩”、“蒜你狠”流行的年代,人们不经意间发现,很多省钱的网络购物方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在“团购”爆发式增长、“秒杀”一夜间走红之后,“裸购”又在都市白领和年轻人中间悄然流行开来。 其实,“裸购”一词也是舶来品,出现时间并不长。2009年11月29日,英国伦敦市中心的Joy专卖店宣布,在开业当日,前25位身着内衣购物的顾客可以免单,此举一出,众多消费者在门前排起了长队。“裸购”一词由此流传开来。 一些网站从中发现蕴藏的巨大商机,“裸购”以一种全新的网络商业模式迅速在国内“蔓延”。 “裸购就是不花钱或者花很少的钱去购买价值比较高的商品。”对于记者的采访,我友网的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实际上,网民裸购虽然不需要支付实际的货币,但必须通过上网获得积分来换取商品。网友只有在我友网上发帖子,回复留言,完成游戏任务等手段挣得足够的积分才能在其商城上换东西。而网站则通过流量和关注度获益。 由于裸购网站的积分可以免费获得,而且没有名额限制,可以任意用积分兑换商品,因此受到了一些年轻人的青睐,很快成为了时下的一种流行网购趋势。 据了解,除我友网外,悦己等多家网站采用这种积分换礼物的裸购形式。 但是,由于用于“裸购”的积分获取的方式简单方便,在网络上出现一种刷分软件。不少网络黑客使用刷分工具来进行自动的刷分。 “只要有刷分工具在,裸购就无法长期发展。”业内人士表示担忧。这样以工具刷出积分的方式,不但打破了网络公平,也使得商家的营销成为泡影,最终将毒害裸购这种新的商业模式。 是买卖还是赠与? “如果裸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我友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裸购的商品都是和网站合作的商家提供的,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由裸购者和商家协商解决。但对于网站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工作人员并未给出明确的解释。 由于涉及裸购的商品多达几百种,甚至上千种,大到汽车,小到存储卡、门票等,品种各异。而参与的商家多达几百家,而且行业跨度大,分布范围广,商家的资质和信誉也都不一样。要制定一个统一的规则的确存在难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裸购到底算一种什么样的商业关系呢?如果发生纠纷,又依靠哪些法律法规来解决呢? “裸购实际上是一种附有义务的商业赠与行为,与一般基于亲情、友情和道德的普通民事赠与是不同的。”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杨海超法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按照《合同法》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在裸购中,商家要在一定的范围就商品的品质等问题向网民承担保证责任。 虽然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来约束商业赠与行为,杨海超认为,在商业赠与的情况下,《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也能够适用。 “当然,如果网民参加的是积分加少量现金的裸购模式,就应该认定为是一种买卖行为,商家应该按照买卖合同的规定来承担义务。”杨海超说。 “这次裸购活动仅仅是我们进行的一次尝试。”我友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目前正在制定新的规则,以使以后的裸购活动更加完善。 “商家必须对积分进行严格的管理。”专家提醒,商家必须设置一定的规则来保证积分的含金量,防止有人在网站中出现反复刷积分的现象。 同时,商家也必须采取有效网络安全措施来预防网络攻击,保证积分计数规则的正常运行。 催生商业竞争新格局? “我友网将建立一个与社区配合运作、和传统商业领域有机结合的电子商务平台,规划超过3000家品牌专营店。”我友网总裁刘旭对记者表示,“预计到2011年底,我友网用户规模可达1亿,全年营业额约3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2006年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成立的我友网,提出中国式超级社区与电子商务融合的模式,但并没有得到市场的认可,而“裸购”的植入,让其有了新转机。 据商务部监测,2010年我国网络零售行业的规模超过4500亿元。 “仅2010年第三季度,中国网络购物订单笔数达到创纪录的3.8亿单,较上年同期增加约50%。”而一家调查咨询公司公布的调查数据与商务部不谋而合。 吸引眼球、聚集人气无疑是推出裸购的网站的初衷。裸购通过积分方式吸引消费者,用免费来聚集人气,不论对传统的通信运营商、航空公司,还是新兴的电子商务企业,都是网络时代最有效的营销手段。 据我友网工作人员介绍,裸购的商品大部分都是和网站以一定形式合作的商家提供的。而提供商品的商家通过在社区中与消费者的互动,能够及时捕捉消费者的真实体验感受和需求变化,快速地推出更具针对性的产品和营销策略。 裸购不仅红遍互联网,还从互联网上走入了实体营销中,成为了商家招揽顾客的手段。 记者在一家大型家电卖场里看到,有商家就打出了裸购的招牌。原本5000多元的液晶电视,裸购价只有不到4000元。 据介绍,他们推出“裸购”促销活动,也是从网上“裸购”得来的灵感,尝试着走另一种营销模式。
据记者了解,卖场的这种“裸购”行为和网上“裸购”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商家基本上就是以进价或者以低于进价的成本出售,不赚取利润,实质上是冠以“裸购”名义的另一种形式的促销。 眼球加利润,裸购无论在网上还是线下,都给商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最新报告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网民人数已达4.7亿,其中商务交易类应用的用户规模增长最快,平均年增幅达到了68%。 但是,与美国相比,中国网民在互联网应用结构上仍存在较大差异:美国互联网在网络消费指数上得分几乎是中国的30倍。这说明中国的网络消费增长仍具有很大的潜力。
这也是众多网站盯紧裸购这块蛋糕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