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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输血”见效 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提升
来源:北京日报       时间:2011/2/19 11:41:35     
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大幅提升。银监会昨日披露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末,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2.2%,比年初上升0.8个百分点;加权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0.1%,比年初上升0.9个百分点。 
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大幅提升。银监会昨日披露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末,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2.2%,比年初上升0.8个百分点;加权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0.1%,比年初上升0.9个百分点。

    4000亿融资推高资本充足率

  银监会数据同时显示,截至2010年末,281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全部超过8%。而据去年的中报业绩显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国有三大 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均已达到9%以上,其余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商行资本充足率也分别在6%至9%之间,不过,仍有部分银行触及了国内的监管红线。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2010年,尤其是下半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大幅提升与银行纷纷进行“输血”——再融资有很大关系。2010年被市场人士称为“银行再融资年”。共有11家上市银行完成再融资,总融资规模超过4000亿元。华夏银行、中信银行等未赶上“这拨儿”的几家银行还将在今年继续实施融资方案。

  去年再融资风潮中规模最大的为中国银行,该行通过配股和发行可转债共融得资金1000亿元,而工行、建行、中行三家国有银行的再融资规模总计达到2450亿元,占总规模的61%。

  专家同时表示,去年以来,我国逐步收紧流动性,控制信贷规模的诸多举措也对银行资本充足率提高起到了一定作用。

  资本充足率要求或再上调

  自金融危机后,相关监管机构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一直在稳步提高。按照目前的要求,大型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达到11.5%,股份制银行为10%。

  而去年全球银行业监管者齐聚瑞士,达成《巴塞尔协议III》后,有关我国可能进一步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的风声一直未停歇。根据《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

  郭田勇认为,我国继续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是有可能的。“如果我国监管措施和《巴塞尔协议III》接轨,对银行的要求必然会进一步提高,而且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也可以作为控制流动性的手段之一。”

  杠杆率不低于4%将成新标准

  不久之后,我国银行业监管指标中还将引入一个新工具——杠杆率。记者从银监会获悉,日前,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建议杠杆率要求为不得低于4%。该征求意见稿同时要求各商业银行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在2013年底前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在2016年底前达标。

  这一指标的引入同样来自于去年巴塞尔会议的热议成果。和资本充足率不同的是,杠杆率的计算方法更为简单直观,即银行核心资本净额占总资产的比例。专家指出,如果中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正式引入杠杆率监管机制,未来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银行风险状况的变化对杠杆率监管要求进行调整。

  “从目前来看,杠杆率在西方国家金融业监管体系中更加行之有效,因为西方市场金融衍生品业务比例大,杠杆率会相对较高。”郭田勇认为,我国银行业目前主要还是以信贷为基础,以杠杆率为标准考量不如资本充足率有效,但从长远来看,杠杆率将成为金融机构监管体系的有力补充。
责任编辑: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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