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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不分拆未达成共识 双方谈判进展缓慢
来源:羊城晚报       时间:2010/11/8 9:00:17     
黄光裕方面提名人邹晓春11月3日表示,“双方目前没有就非上市业务达成任何不分拆的共识。”由于陈晓方面的不积极,双方谈判截至目前依然没有实质进展。另据消息,由于黄家近期频繁接触机构投资者,国美或将迎来新一轮股东大会 
黄光裕方面提名人邹晓春11月3日表示,“双方目前没有就非上市业务达成任何不分拆的共识。”由于陈晓方面的不积极,双方谈判截至目前依然没有实质进展。另据消息,由于黄家近期频繁接触机构投资者,国美或将迎来新一轮股东大会。


  此前,黄光裕方面表示,如果在合理的期限之内未达成有效决议,大股东方面也将启动剥离非上市门店和再次提起特别股东大会。

  双方谈判进展缓慢

  有报道称,11月1日,国美董事局主席陈晓、贝恩投资的代表以及黄光裕家族代表杜鹃又开始了新一轮谈判。对此,邹晓春表示,双方目前没有就非上市业务达成任何不分拆的共识。谈判的结果是要达成“一揽子计划”,但对方(陈晓)的态度并不积极。

  “早在特别股东大会后,创始大股东曾提出国美发展的‘一揽子计划’”,邹晓春表示,“但上市公司目前没有为达成‘一揽子计划’与创始大股东进行积极接触,而是采取拖延的方式,继续在排挤和损害创始股东的合法权益。可以说,目前并没有为争取早日签署‘一揽子计划’协议的谈判发生。”

  在董事局席位的问题上,曾有“邹晓春、黄燕虹代替贝恩资本的两位非执行董事”的版本传出;且贝恩也曾提出过将董事席位增加至13人。但是,黄光裕方面认为,大股东并非以候选人进入董事局为目的,而是“要体现大股东方面在董事局的合理话语权”。

  黄光裕方面表示,“创始大股东的诉求没有改变;包括重组董事会,陈晓必须尽快退出公司的领导层。”

  解除托管无需放弃控股

  10月29日,陈晓在广东顺德参加美的电器总部大楼启动仪式时,对财经媒体记者称:“2004年国美电器上市后就与非上市公司签署了非竞争协议,其中规定一旦非上市门店结束托管,那么上市门店和非上市门店就将存在同业竞争,这样大股东就必须放弃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成为纯粹的财务投资者。”

  但上述言论遭到了黄光裕方面的坚决否定。“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这只是表露出‘去黄光裕化’的明显企图和误导投资者。”黄光裕方面发言人表示。

  资料显示,2004年7月29日,黄光裕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不竞争承诺契约》,第二条约定,双方彼此无条件及不可撤消地向对方承诺,于本契约期间内,不会在对方已开设门店的城市从事业务;同时第三条约定,本契约于黄先生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含义与上市规则相同)时失效。而双方于2009年6月22日签署的“管理协议”第6.1条规定,各方有权以提前60天的书面通知终止协议。

  “非上市门店结束托管,与黄先生是不是控股股东是没有法律联系的。是增持还是减持到30%以下,是不是让《不竞争承诺契约》失效,主动权掌握在创始大股东手里,陈晓没有发言权。”黄光裕方面表示。

  黄家频繁接触机构投资者

  “对黄家来说,也并非没有牌可打。”知情人士表示。而邹晓春表示,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双方没有签署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创始大股东将会采取适当行动,包括考虑终止非上市业务的托管和再次提议召开特别股东大会。

  事实上,黄光裕方面也正在积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据了解,此前由于国美股权结构复杂,黄家同投资者沟通并不太顺畅,到8月底才正式同机构投资者进行相应的对话,这也造成了特别股东大会的“失利”。

  而这一次,黄家是有备而来。据接近黄光裕方面的核心人士透露,11月1日以来,邹晓春方面在北京拜会了多家持股比例较大的股东,其中以机构投资者居多。最大的一位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超过2%。

  香港联交所网站的中央结算系统持股记录显示,持有国美股票在2%左右的机构共有四家,即大福证券、高盛(亚洲)证券有限公司、交银国际和名匯证券。

  针对邹晓春的言论,国美董事局方面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无论是终止非上市业务的协议还是召开特别股东大会,“都是大股东所拥有的合法权益,大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诉求来做决定。”
责任编辑:贾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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