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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房产信息造假将上银行信用黑名单
来源:京华时报       时间:2010/7/16 11:59:32     
贷款机构要通过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查询借款人的房产信息。借款人填写虚假信息的将进入银行信用系统黑名单。昨天,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5部门发出《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签订购房合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按该通知执行 
住建委等部门要求落实二套房贷标准

    贷款机构要通过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查询借款人的房产信息。借款人填写虚假信息的将进入银行信用系统黑名单。昨天,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5部门发出《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签订购房合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按该通知执行。

    《通知》下发范围包括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股份制银行在京营业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分行、外资银行在京机构、村镇银行、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和各小额贷款机构。

    这些机构在办理房贷时,要根据借款人申报情况进行“面试”,乃至通过居访、征信查询、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等方式,确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在核实清楚借款人属于几次购房的情况后,严格按首套房贷、二套房贷的政策放贷。

    贷款人应向市住建委申请注册并领取钥匙盘,以登录房屋权属信息系统,查询借款人房产信息。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填写《家庭拥有成套住房申报表》,如提供虚假信息,贷款机构可依法采取包括资产保全措施在内的措施,并经严格审慎程序认定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记录。

    马上就访

    传递政府执行调控政策决心

    《通知》重申银行严格执行认定第二套房的标准,可以说是6月4日三部委文件的完善和细化。新政要求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填写《家庭拥有成套住房申报表》,其实在5月初,各银行已陆续按此来审核和发放贷款。《通知》的下发,使得住建委和银行在实际操作上更加明细化,更加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贷款机构“伟嘉安捷”指出,在京十二条出台后,各银行已开始陆续通过北京市房屋权属交易管理系统来查询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不过实际落地操作仍有困难,因之前住建委一直未表态,所以银行也只能以认贷为主、认房为辅的实际情况来操作。此次新政明确指出市住建委两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实际上是对认房又认贷具体操作流程的梳理与统一说法,有利于宏观调整政策的真正落地。

    此次新政首次提出惩罚标准: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的,贷款人应依法采取包括资产保全措施在内的相关措 施,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记录。这实际上是将住建委和银行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根本上缓解以往实操难、钻政策漏洞的情况出现。

    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说,《通知》传递的信号就是政府决心严格执行房产新政,确保“按购房套数执行信贷差别政策”这一紧箍咒不放松,防止新政失效。(记者翟烜 高晨)
责任编辑:贾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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