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宏观经济 > 宏观经济 > 正文
中信证券挂牌转让中信建投53%股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时间:2010/6/2 10:17:45     
中信证券(600030)2日公告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监管要求,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拟转让所持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3%的股权,转让方式为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85.86亿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的股权,从而可符合监管要求。 
中信证券(600030)2日公告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监管要求,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拟转让所持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3%的股权,转让方式为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85.86亿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的股权,从而可符合监管要求。

  转让方案一波三折

  公告称,由于标的股权交易金额较大,为便于成交,中信证券将标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时拆分为45%和8%两部分分别同步予以转让。目前标的股权的受让方尚未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同业竞争问题源于2005年中信证券对华夏证券的“接盘”。中信建投的前身华夏证券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三家全国性券商之一,2004年因挪用客户保证金以及实业投资等多宗罪而轰然倒下。2005年8月12日,中信证券与建银投资共同接盘华夏证券,分别持有其60%和40%股权。2007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规定:“证券公司与其子公司、受同一证券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得经营存在利益冲突或者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中信证券与中信建投之间存在内部同业竞争,必须完成整改以符合监管要求。

  一直以来,为规范同业竞争,中信证券一直都在寻找一份能让自身利益损失减小到最低点的最佳方案。早前,中信证券曾想将中信建投合并,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愿。2009年底大限将近,中信集团和中信证券开始另觅途径,市场传闻的一个“两步走”方案出炉,该方案称中信证券将把持有中信建投60%股份中的45%,转让给北京国资委下属的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中信建投证券的另一股东建银投资,将把手中持有的40%股权转让给中信集团,转让完成后,北京市国资经管中心将持有中信建投45%,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即控股股东,中信集团将持有中信建投43.55%股份,其中直接持有中信建投40%,通过中信证券间接持有中信建投15%。

  “但这将影响到中信建投的上市安排。”有关人士表示,按照有关公司IPO的规定,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三年内将不允许上市,如果按“两步走”的方案,那么中信建投的上市之路则又要等上漫长的三年。此后,关于转让方案的传言不绝于耳,但都未得到官方的任何回馈,中信证券股价也在市场震荡和传言袭击下一路走低。

  增强买方业务抵消不利影响

  公告显示,中信证券收购中信建投证券60%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为16.20亿元,拟转让股权对应初始投资成本为14.31亿元。本次标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即挂牌价格为85.86亿元,对应中信建投证券每1元出资额的价格为6元。

  由于中信建投证券是中信证券下属重要的子公司,股权转让后将造成中信证券合并口径总资产、净资产及营业收入等相应减少。以2009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中信证券合并总资产、净资产分别减少约32.78%、6.94%。同时,由于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将对公司合并的业务收入产生直接影响,以公司2009年1-9月份的财务数据测算,公司合并营业收入减少约29.83%。

  对此,中信证券表示,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得到提升,将有力推动公司买方业务的发展。

  自2008年以来,中信证券一直在大力发展买方业务,包括新设并增资直投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设立产业基金子公司、整合基金业务等。此外,2010年中信证券取得了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公司的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已申请股指期货业务交易资格,未来将继续大力推动买方业务,这些新业务将成为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

  由于中信建投经纪业务占中信证券合并份额的四成,为抵消股权转让后的不利影响,中信证券表示,将通过有选择地增设营业网点的方式,提高经纪业务实力。
责任编辑:王雅思

【字号 】 【打印】 【关闭
  
推广:中信证券, 中信, 建投, 股权,
Copyright(C) 2006-2013 chinacen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热线:010-63522730  编辑QQ:1371847875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2号 京ICP备1304265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