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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农产品涨价
来源:中国企业报-中国企业新闻网       时间:2010/6/1 10:12:56     
通胀预期下,近来一些农产品价格节节大幅上涨,引发社会强烈反响。甚至大蒜、绿豆这些平日不起眼的农产品,一时间仿佛突然成为通胀预期的“风向标”,令许多人费解。 
通胀预期下,近来一些农产品价格节节大幅上涨,引发社会强烈反响。甚至大蒜、绿豆这些平日不起眼的农产品,一时间仿佛突然成为通胀预期的“风向标”,令许多人费解。

  带着百姓关心的一连串问题,记者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进行了专访。

  一问:哪些农产品涨了?

  眼下绿豆、大蒜等农产品价格涨幅很高,“豆你玩”“蒜你狠”甚至成了社会流行语,可见各界关注度之高。那么到底哪些农产品出现了价格异动,地域范围有多广,涨幅有多大?

  第一个阶段是由于干旱和低温,引发大米(特别是粳米)和蔬菜价格上涨。

  第二个阶段,三四月份炒作中药材,主要是三七和薏仁。三七最贵的时候每公斤660元,4月份广东省和云南省物价局组织了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和干预,现在回落到460元,但前几年收购价只有几十元,2009年收购季为120元,涨了三四倍。

  第三阶段,四月底五月初炒作大蒜和绿豆。干蒜的零售价格到了每斤8元,但5月份新蒜上市后,大蒜价格已经开始回落,现在新蒜价格已经回落到每斤2元多。绿豆的价格涨得很明显,有的超市每斤已经超过10元,这个离谱了。

  二问:什么原因涨的?

  农产品价格每年都会有一些波动,但这一轮波动更大、影响更大,受到的关注更多。这是为什么?

  农产品价格上涨的长期原因是供求关系的变化。一方面,工业化、城市化减少了城市郊区农产品种植面积,进而影响供应;另一方面,原来的农民进城打工,从生产者变成了消费者。此外,蔬菜生产基地从大城市郊区逐步转向外地农村,流通环节增多、运输成本增加和劳动力成本上升也是重要原因。但这些长期因素只会促使农产品价格缓慢上涨,而不是短期内大幅上涨。今年部分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的特殊原因,一方面是今年以来气候条件不利,西南地区大旱、中东部地区持续低温,蔬菜、大蒜、绿豆的生产、供应受到较大影响;另一方面,也有社会资金利用大蒜、绿豆等农产品产地集中、季节性强、产量下降、市场信息不对称等特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因素。

  三问:为什么囤积居奇?

  囤积居奇是这轮农产品价格上涨的重要动因。为什么有人选择在这个时候炒作农产品,为什么选择这些品种?

  尽管我们有充足的物质保障和宏观经济基础,但在资金流动性充裕的情况下,投机资本很容易抓住一些突发事件、极端气候进行炒作。今年以来,楼市降温,股市低迷,在这种情况下,大量资金退出股市和楼市后,就开始选新的目标。

  分析一下价格明显上涨的品种,虽然都是必需品,但除了粳米和蔬菜外,都是小的农副产品品种。这些产品都是季节性生产、常年消费,供应量、需求量都是一定的,都不是特别大,便于储存,游资更容易炒作。而稻谷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国家储备量大,游资炒不起来。

  炒作后,通过媒体的放大效应,使得社会消费心理预期变化,导致目前看见的结果———价格异常波动,社会反映强烈。

  四问:会带来通胀吗?

  农产品处于价格链条的“终端”,其传导性强。这一轮价格上涨对中央“管理好通胀预期”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哪些挑战?带来哪些影响?

  农产品价格上涨过快,一方面增加了城市居民生活成本;另一方面,农民也不一定能够从涨价中得到好处。因此,要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

  目前价格异动的农产品,虽然属于必需品,但消费量相对较小,需求量有较大的弹性,大蒜和绿豆的情况都是这样。这些小品种的价格上涨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对CPI的直接影响是有限的。

  问题在于,一些农产品的价格异动会有一种“示范”作用,会增强社会的通胀预期。特别是极少数人不断囤积居奇,而且不断释放价格猛涨的信息,对通胀预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加强通胀预期管理,关键在于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流动性管理,保持经济增长与货币投放的合理关系。

  五问:怎样做才能稳定?

  价格部门最近部署了一系列市场巡查检查,在主产省主销省都发现一些炒作大蒜、绿豆等农副产品的线索。同时,也要加强对国内市场主要商品供求、价格运行的监测分析预测,加强价格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从长远角度看,则要重点抓好生产,增加供应,建立统一、规范、合理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5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炒作农产品价格等违法行为。首先是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其次是整顿规范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最后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禁止媒体炒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依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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