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6年国营广州拍卖行成为新中国恢复拍卖行业成立的第一家拍卖行开始,我国的拍卖企业走过了一个起步、发展、壮大,直至泛滥的过程。据统计,我国目前的拍卖企业达到了近6000家,这其中尤以资产拍卖公司居多。随着中国拍卖行业准入限制的全面放开以及法律制度的逐步规范,我国的拍卖企业将面临洗牌。 面临严峻的市场环境,资产拍卖企业开始越来越多地与资产转让的集散地———产权交易所进行合作,“资产拍卖类的企业跟产权交易机构的合作肯定会越来越密切,从产交所手里拿到资产拍卖项目已经成为很多拍卖行的‘救命稻草’,而产交所的要求往往是比较高的,所以这个过程也会加速优胜劣汰。”一位产权交易所负责人说。 拍卖市场形势严峻 在拍卖行业中,拍卖成交额是衡量拍卖企业规模的“标志线”。然而近年来随着资产拍卖的规范和金融危机的影响,拍卖成交额却呈现出了逐年下降的趋势。以珠海为例,珠海市拍卖业协会的报告显示,2004年珠海市拍卖总成交额为24亿元,2005年为17亿多元,2007年已经下降到12亿元,而随着金融危机的传导和司法纠纷案件减少以及打击走私力度的加大,2009年的拍卖成交额进一步下降到不足10亿元。 据了解,珠海市各家拍卖行的主营业务,主要是法院和金融机构委托拍卖的房产,占总拍卖金额的80%以上,其次是一些海关和各执法机关查扣的一部分走私罚没物资。 “前几年经济发展势头很好,企业不愁海外订单,资金周转顺畅,很少存在资金借贷纠纷。所以拍品变少了。而国家严打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使得走私犯罪的成本增加,经济违法活动大量减少,需要拍卖的物品也相应减少。”珠海拍卖业协会会长王定科说。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王凤海认为,国内拍卖企业应该强强联合起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同时在市场上找准位置、对号入座。目前国内还鲜有拍卖业的“航母”出现。“不过,这也说明国内的拍卖业还有很大的市场空间。”王凤海说。 拍卖行觊觎产交所项目 拓展市场空间,拍卖行显然不能期待多发生司法纠纷案件以增加拍品,为了应对拍卖行业目前遭遇的困境,各地的拍卖企业正在积极争取与当地产权交易部门合作,积极参与国有产权、公共资源的联合拍卖,另一方面积极开拓无形资产拍卖市场,力求走出困境。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3号令的要求,国有产权转让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需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而由于目前大部分产权交易所未取得拍卖资格,或者干脆为了提高效率,因此现在涉及到拍卖的业务几乎都要委托拍卖公司进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仅北京产权交易所一家就与北京阳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中鸿信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北京瑞平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拍卖企业进行了合作。 产交所未取得拍卖资格,或者无意涉及拍卖行业也给拍卖公司提供了机会,大家都看准了产交所手里的这一肥肉。“不仅仅是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现在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也转向产权交易所寻求交易,尤其是房地产项目这些流动性比较大、资金比较充足的项目,更是产权交易所和拍卖行都喜欢的。”一位拍卖企业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