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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专营”尚无定论民营快递或显曙光
来源:中国企业报-中国企业新闻网       时间:2009/10/19 11:22:27     
引起民营快递企业“恐慌”的新《邮政法》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有关 “同城快递50克以下、异地快递100克以下由邮政专营”的邮政专营范围规定并没有执行,有关部门下令“暂缓”。据悉,该法出台配套规定会对现有的规定进行再调整,这让民营快递企业看到了转机 
引起民营快递企业“恐慌”的新《邮政法》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有关 “同城快递50克以下、异地快递100克以下由邮政专营”的邮政专营范围规定并没有执行,有关部门下令“暂缓”。据悉,该法出台配套规定会对现有的规定进行再调整,这让民营快递企业看到了转机。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贯彻实施新《邮政法》电视电话联席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表示,有关 “同城50克以下、异地100克以下”的规定的邮政专营范围暂时搁浅,国家邮政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意见。目前,有关部门正抓紧研究制定新的邮政专营范围,具体实施办法出台时间尚未确定。

  《邮政法》第55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根据《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 (草案)》,“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就是:单件重量在100克以内(国家规定的特大城市市区内互寄的单件重量在50克以内)的信件国内快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草案公布后,引来各方争议,特别是民营快递企业将其比喻为“生死线”。

  据了解,目前民营快递企业之信件业务量占快递业务量的40%至60%,其中同城商务信件中,民营快递更是占80%以上。如果按这一规定一旦实施,就意味着其失去核心市场,民营快递企业由此可能出现大“崩盘”现象,多数企业将被迫退出市场。由此,“邮政专营”成为民营快递从业人员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这促使国内民营快递企业联合反对,各种呼吁书通过不同渠道递交政府部门。

  今年7月中旬,民营快递企业对外发出 《民营快递企业的紧急呼吁》。8月中旬,圆通、中通、韵达等国内26家快递企业发出“再呼吁”,并向国务院法制办、国家邮政局等相关部门呈递书面请求。最终,来自国务院高层的批示和授意促使对现有规定的再调整。

  专家认为,“邮政专营”的暂缓,让国内民营快递企业暂时松了一口气。

  事实上,邮政专营范围的划定并不是一个技术问题,其背后一直存在着民营快递公司、中邮集团、不同政府部门以及消费者间的多重博弈。

  另外,根据新修订后的《邮政法》,自10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该许可制度对从事快递行业的企业注册资金进行了最低限制。其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专家提醒,快递市场就是竞争性市场,应该是有能力就做,政府的政策不能只顾及单个企业的利益。

  据悉,目前,草案的制定由国务院法制办负责,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收集不同意见。专营方案尚无具体出台时间,在国务院法制办草成之后将会向社会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贾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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