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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涉及特许经营新案由出台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时间:2008/10/17 20:34:55     
 
    记者从日前在全国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维权会议上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在近期正式实施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将涉及特许经营这一新型的商事行为的案件以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确定案由,并作为“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这一案由的三级案由。这一新案由的出台,把“特许经营”行为与其他传统经营行为区分开来,这标志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在司法实践领域实现新的突破。

    20年来,我国商业特许经营凭借其扩张快、低成本、低风险、高效率的优点在我国获得了很大发展,据中国加盟连锁项目中心统计,我国我国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已经发展到1.5万家,现在已涉及零售、餐饮、服装服饰等众多行业和领域。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作为一种新的案件类型在商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新的经营模式,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其中包括特许者提供的知识产权,如商标、商号、诀窍、训练和技术支持,特许者对被特许者的相对控制权等,而且还由商务部专门为此制订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进行规制,这些都与以往传统的经营行为有着显著的区别,特许经营新案由的出台,为在实践《条例》,区别 “加盟连锁合同”与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内在法律特征,剔除与其相类似的经营行为,推进我国特许经营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贾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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