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被指“第一被告” 2008年的夏天对于微软来说,实在有点不同寻常,先是创始人比尔。盖茨退休,然后是中国的《反垄断法》出台。虽然这两件事看起来毫无关联,但对微软的现在以及今后的发展而言,都有着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比尔。盖茨退休前,曾留有箴言:“生活是不公平的,你要去适应它”,用以勉励微软的同事们继续披荆斩棘,打拼市场。而现在看来,这句话更像是对那些正被微软“打压”的众多中小软件厂商的忠告。 《反垄断法》出台之前的7月份的一天,在北京中关村某“博客茶室”,一群软件业人士聚集在此,以非正式的表决方式,意欲将微软作为《反垄断法》出台之后的第一被告。而与此同时,微软Vista操作系统正迎来企业战略调整之后的销售旺季。 在北京中关村某电子商城,一位代理商向记者透露,微软Vista操作系统的安全性、软硬件兼容等问题,已得到很大程度上的解决,阻碍VistaPC普及的价格坚冰也从2007年8月开始日渐消融,Vista开始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 正如Vista成功被市场接受,微软这家世界级IT厂商在软件市场上几乎无坚不摧。其推出的每一款产品都迅速打开市场大门,让数以亿计的用户买单。而这也正是微软被业界深深诟病的原因所在。 据了解,7月份那天的中关村那间“博客茶室”里,几乎都是国内软件厂商的高层,大家议论纷纷,群情激愤,列举出微软涉嫌“垄断”的多宗“罪责”,一致认为微软在中国一直滥用垄断地位,利用技术垄断和市场垄断双重手段打压国内企业,并让国人承受比美国更高的价格。来自无锡的曹参强烈呼吁政府将微软列为中国《反垄断法》的“第一被告”。 曹参是永中科技的副董事长兼首席架构师,因成功研发出一套Office集成办公软件而一跃成为国内软件业的知名人物。而这套Office集成办公软件,曾被看做是对霸主微软发出的挑战。据有关资料透露,曹参一直以来的梦想是:有一天,打开电脑进入Office,界面上出现的将是永中,而不是微软。然而,在强大的业界霸主微软一手操控的软件市场,这种场景几乎像海市蜃楼一般不可企及。 据有关媒体报道,业内对微软深恶痛绝的是其捆绑销售方式,即利用Windows操作系统的市场地位,在其中捆绑互联网浏览软件和媒体播放器等其他软件。由于微软几乎控制了整个操作系统市场,这种捆绑式销售影响了用户的选择权,同时也沉重打压了竞争企业。另外,其在中国市场内长期用“全球统一定价”方式,维持相对比美国更高昂的价格体系也一直被业界所诟病。 涉嫌垄断多次坐上被告席产品运行在全球95%的电脑上,微软收获了软件产业带来的滚滚财富。随着新的产品以及新的营销策略不断推出,微软的财报数据节节攀升。据微软2008财年第四季度财报显示,受新兴市场PC需求的稳固增长及服务器软件的需求推动,微软第四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41.6%.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6月30日,微软的净利润为42.97亿美元,每股收益46美分,这一业绩较去年同期上涨41.6%.而与微软收入同样受到关注的,是微软在全球市场的垄断地位。业界认为,其把浏览器软件与视窗操作系统软件捆绑销售,是对同行业仅存的生存空间进行了无情的打压。其实,自1997年美国司法部指控微软垄断操作系统开始,微软就面临着漫长的反垄断诉讼,还差点面临被拆分的危险。而与欧盟之间长达数年之久的“交手”,也让微软多次为“垄断”埋单。2004年,欧盟委员会认定微软滥用了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的优势地位,要求其做相应改变,并开出4.97亿欧元的巨额罚单。2006年7月,欧盟委员会宣布,由于美国微软公司仍未执行欧盟委员会2004年3月做出的反垄断裁决,该委员会决定对微软处以2.805亿欧元的罚款。2008年2月27日,欧盟委员会宣布,由于微软未能执行欧盟2004年3月的反垄断裁决,欧盟将对其处以8.99亿欧元反垄断罚款。法律专家:微软垄断尚难界定旷日持久的反垄断官司并没有阻止微软扩张的步伐,反而使微软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以便在新的反垄断诉讼中能够从容面对,规避风险。面对此次业界的质疑,微软显得相当沉着。8月12日,记者收到微软给媒体的一份公开声明。在这份不足200字的声明中,微软的语气相当官方:“微软全力支持中国在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做出的努力。我们坚信这种努力必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鼓励创新并推动经济发展;微软致力于并将一如既往地为中国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支持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微软在全球范围内,包括在中国,一直努力确保遵守有关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我们将继续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支持中国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 尽管言辞寥寥,却显出微软非同一般的公关技巧。声明中巧妙回避了“垄断”字眼,却在字里行间表示出微软“并不存在业界指控的垄断行为”。 而对于微软是否存在垄断的嫌疑,法律专家的看法也和IT业界不太一致。“我们反垄断并不是反对垄断地位,而是反对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日前,资深的《反垄断法》专家周勇告诉记者,“微软的市场份额最大,但并不能因此就认为其存在垄断行为,要看这个企业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才能界定其是否垄断。” 对于某些人士就微软“全球统一定价”的垄断指控,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微软确实在全球统一定价,的确是不妥的。邱宝昌说,微软在全球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全球各地经济水平不一致,生产成本、运输成本都存在一定差距,如果不针对当地具体情况采取全球统一的零售价,就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嫌疑。 然而据记者了解,微软于去年8月就已经在中国区域内打破了“全球统一定价的”企业规则,其宣布在中国市场大幅下调简体中文版视窗Vista的零售价,其中Vista中文家庭普通版市场建议价从1521元降为499元,降幅超过60%。尽管微软对此次调价解释为应对盗版而采取的促销措施,但不少业内专家均认为,在呼声不断的“反垄断”大潮中,微软必须“聪明起来”,不断调整自己,以免再次坐上被告席。 2004年,微软与欧盟就反垄断问题进行的“拉锯式”谈判中,微软的一位高层就曾表示,“我们必须确保,法律不应该只考虑竞争对手对新功能所带来的影响的抱怨,还要充分考虑消费者对创新技术的需求。” 如今,在软件消费市场,多数消费者首选的还是微软的产品。“我们已经不能想像,市场失去微软,消费者该怎样选择。”日前,一位资深的软件专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