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企业新闻 > 企业新闻 > 正文
小排量汽车消费税下调
来源:京华时报       时间:2008/8/14 11:21:4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只针对厂家征收的汽车消费税政策,包括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以及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 
    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只针对厂家征收的汽车消费税政策,包括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以及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  

    此次汽车消费税的调整: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同时对部分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与国内汽车消费税相同。

    财政部表示,汽车工业是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户”,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

    人大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朱青预测,对于目前国内含在无铅汽油价格内每升0.2元,以及含铅汽油价格内每升0.28元的消费税,在汽车消费税政策出台后,可能会成为国内消费税政策调整的下一个重点,以进一步起到降低汽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的目标。

    附:调整后乘用车消费税税目税率

    税目                              税率

    排气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 1%

    排气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排气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

    排气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

    排气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

    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

    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 40%
责任编辑:洪俊峰

【字号 】 【打印】 【关闭
  
推广:汽车消费税, , , ,
Copyright(C) 2006-2013 chinacen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热线:010-63522730  编辑QQ:1371847875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2号 京ICP备1304265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