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官方网站公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发改委表示,价格听证制度的实施,对规范政府价格决策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价格听证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价格听证办法。
1998年5月1日实施的《价格法》正式提出建立听证会制度。依据《价格法》的规定,原国家计委颁布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始着手研究修改原听证办法。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3日。 (陈志红)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制定价格听证(以下简称定价听证),是指定价机关依法制定(含调整,下同)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过程中,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活动。详细>>>>
责任编辑:陈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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