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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亿元以下产业基金设立将实行备案制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尹先凯       时间:2008/6/12 9:22:57     
今后产业基金的设立金额50亿元以下将不需要上报国务院批准,由各地方在地方发改委进行备案登记即可。 
    6月11日,在天津中国第二届企业融资洽谈会的私募股权分论坛上,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公开表示,发改委提出50亿元以下的产业基金将实行备案制。 

    “即在全国各个城市,发起机构只需要到地方发改委进行备案登记即可,无须再由地方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再上报国务院等待批复。”一位PE机构人士向本报透露。 

    戴相龙表示:“据了解,目前等待批准的产业基金可能高达1200亿元,而且可能很快要搞试点办法。” 

    在此之前,产业基金的设立都需要上报到国务院,获得批准以后才可以进行募资,如第一家成立的产业基金渤海产业基金,便是在获得国务院批准后才开始正式进行运营。这只基金总规模约为200亿元,第一期资金为60亿元。 

    在渤海产业基金之后,发改委又批下了几只产业基金,包括中信负责管理的四川绵阳高科技产业基金、山西能源产业基金、广东核电基金、上海金融基金等。据本报之前的报道,包括西部水务基金、天津船舶基金等四只产业基金已经在发改委等候多时。 

    “目前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发展基金融资、发展PE是企业的需要、投资人的需要、市场的需要、国家宏观调控的迫切需要,必须要加以解决,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认识,这个问题牵涉到大家的共同认识”,戴相龙认为。 

    “要先弄个办法,以后有什么再完善。”“我个人认为办法的名称可以先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戴相龙说。 

    产业基金备案登记新政出台的背景是,去年10月份胡锦涛总书记的十七大报告里提到,要调整资本市场的结构,多渠道扩大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 
责任编辑:陈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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