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放宽跨国公司境外放款资格条件和放款规模的限制,支持境外企业的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10日在天津参加第二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时表示,支持国家有关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新基金,重点扶持国家鼓励类企业对外投资。
邓先宏透露,外管局将在允许跨国公司外部资金内部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跨国公司境外放款资格条件和放款规模的限制,简化审议手续,支持境外企业的发展。
外管局将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支持力度,发展有效规避外汇风险的金融工具,支持国家有关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新基金,重点扶持国家鼓励类企业走出去发展。
国际经验表明,当一国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时,就开始转向海外投资阶段,而2007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2460美元。
邓先宏称,为给境外投资创造更加宽松的外汇政策环境,外管局将根据环境变化,适时出台修改完成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
当天,外管局资本司副司长孙鲁军称,将继续严控外资投资房地产企业,原因是短期外债增长过快,需要核减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
责任编辑:陈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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