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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惩戒“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贸易
来源:chanm       时间:2008/2/27 10:35:29     
中国环保总局昨天(26日)公布2008年第一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共涉及六个行业的141种“双高”产品。 
    中国环保总局昨天(26日)公布2008年第一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共涉及六个行业的141种“双高”产品。 

  针对其中农药、涂料、电池及有机砷类39种产品,总局向财政部、税务总局提出了取消其出口退税的建议,也向商务、海关等部门提出了禁止其加工贸易的建议。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提出“双高”产品名录和贸易惩戒措施建议,不仅具有鲜明的“绿色贸易”特征,也完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他表示,取消这些产品出口退税和禁止其加工贸易的建议,不仅是对中国的环境和公众健康负责,也是履行环保国际义务,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必要行动。 

  “高污染”产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产品;“高环境风险”产品是指在生产、运贮过程中易发生污染事故、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 

  中国在2006年开始制定“双高”产品名录,目的是控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 

  潘岳说,由于“高污染”产品的价格、税收政策没有真实反映其环境成本,企业的利润在很大程度上是靠牺牲环境获得的。据专家测算,“双高”产品生产过程所排污染物的正常治理成本,一般占生产总成本的10%到30%,有些产品生产过程所排污染物更是难以治理。 

  潘岳表示,环保总局还将建立“双高”产品名录动态管理数据库,随时补充新的产品和信息,并及时向国内国际公开。他相信,这个名录的发布,将为绿色贸易、绿色税收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提供具体的可操作对象。 
责任编辑:陈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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