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陆志霖、刘勇报道:随着广药版红罐王老吉开始在各地铺货,目前市面上既有广药的红罐王老吉,也有加多宝的红罐凉茶,两者的外包装装潢均为红色罐体加双面黄色字体,相似度极高。昨日,广药方面代理律师表示已经向鸿道集团、加多宝公司侵犯知名商品装潢权采取了法律诉讼,将对方告上法庭。
广药:“双面加多宝”亦侵权,已起诉鸿道加多宝获立案
广药集团代理律师行的代理律师表示,红罐王老吉属于知名商品,商标的著名与商品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王老吉”知名商品和特有装潢是合为一体而不能人为剥离的,都归“王老吉”品牌所有人广药集团持有,无须向商标和外观专利进行登记和专项申请。红罐装潢已成为“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具有独占性、排他性。未经该知名商品所有人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相同、相近的产品,否则构成侵权。“当年广药与鸿道集团签订的协议中就明确表明,授权鸿道生产红罐王老吉,如果广药不是拥有红罐王老吉的装潢权,又何来授权之说?”
鉴于在裁决之后又大量生产与原红罐“王老吉”相似的红罐双面“加多宝”字样的产品。广州明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洪波昨日称,红罐装潢广药从未轻言放弃,他们已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代表广药集团向鸿道集团、加多宝公司侵犯知名商品装潢权采取了法律诉讼,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据最新消息,7月5日黄埔海关查扣加多宝从东莞海关出口的一批侵权红罐王老吉凉茶。
加多宝:红罐外包装归属加多宝,称起诉广药山寨营销
加多宝相关负责人在给羊城晚报记者的回复中表示,原红罐王老吉的装潢权一直是加多宝的,17年来加多宝投入了几百亿元费用,经过精心打造,加多宝已拥有红罐特色的凉茶产品包装无可争议的包装装潢权。加多宝还称,在2003 年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中,作为原告的广东加多宝公司“在其产品‘罐装’王老吉凉茶饮料上的装潢,在文字、色彩、图案及排列组合上,寓意明确,设计独特,该装潢底色、图案与其名称融为一体,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并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为该商品特有,应确认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应受法律保护”,并认定红罐凉茶的商品包装装潢权是属于加多宝。
加多宝方面表示,目前广药推出的红罐装凉茶,其产品包装和广告创意等完全是模仿加多宝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属于山寨营销。加多宝称其早已向相关法律部门提起诉讼,并获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依法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