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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高公民的消防法律意识
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1/11/9 12:02:33     
  要加大消防法执法力度,完善消防配套法规,加强施工安全和建筑材料管理,构建全方位的消防安全网。三要强化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加强消防安全体系建设,“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强化火灾隐患治理。 

图为福建省南安市消防大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消防演练。 (资料图片)

  □辜胜阻杨威

  在即将迎来第20个“11·9”消防安全日之际,公安部召开全国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视频会,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坚持政府主导、警种联动、积极推动全民消防,严格执法,确保今冬明春火灾形势平稳。

  消防建设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社会和谐稳定。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推进,火灾事故进入高发期,城乡消防形势严峻。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全国共发生火灾39.8万起(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死亡3865人,直接财产损失52.1亿元。这引起社会对公共安全的深度关注。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但是“法律所以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而遵守法律的习性须经长期的培养”。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需要构建全方位的消防安全网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完善社会管理格局”,“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消防法,为保障群众消防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社会消防工作离不开群众消防法制意识的提高,只有形成群众良好的消防法制意识,才能培育政府和社会依法防火、依法治火的消防法制氛围,从根本上保障社会消防安全。为此,笔者建议,各级政府要在深入总结全国“清剿火患”战役经验基础上,加强消防教育、完善消防执法、加大消防投入、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努力推进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执法落实,构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网”和“防火墙”,让消防安全警钟长鸣、消防法制意识深入人心。

  一要加强消防教育,提高公众意识,改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适应现代社会管理要求的状况。公民消防意识和知识是影响火灾的重要因素。有调查表明:我国48.6%的人群在火灾发生时不懂得如何逃生自救,52%的学生不认识消防安全标志。有统计显示,我国80%以上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是由于民众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所致。对此,我国消防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当前,我国需要以“11·9”消防安全日宣传为契机,切实贯彻“十二五”《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充分利用媒体、学校、行业协会、社区组织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要借鉴嘉兴消防把消防安全意识当作一种信仰向社会各个领域渗透的“嘉兴经验”,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消防疏散演练活动、知识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公民尤其是农民及农民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知识和技能水平。

  二要加大消防法执法力度,完善消防配套法规,加强施工安全和建筑材料管理,构建全方位的消防安全网。消防法赋予了消防部门监督检查权力,但是由于实施细则缺乏、配套法规缺失、责任主体缺位,消防部门在实践工作中的执法范围和效应受到局限,也存在“以罚代管”等不规范执法行为。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法规,细化监督执法细则、明确责任主体、规范执法行为,构建强有力的消防安全监督执法机制。要重视施工安全,2007年以后,九成高层火灾在施工时发生,且多与保温材料有关。要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和资质审查,规范操作标准和流程。加大施工安全检查,严格治理建筑施工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提高施工材料的消防技术标准,逐步禁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和施工。

  三要强化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加强消防安全体系建设,“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强化火灾隐患治理。消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高层建筑是火灾隐患的重要方面,目前,全国有高层建筑27.5万栋,5年后中国的摩天大楼(超高层建筑)总数将超过800座,达到现今美国总数的4倍。高层建筑遭遇火灾时面临着云梯上不去、人员下不来的消防困境,往往更易发生大型火灾事故。因此要重视高层建筑消防。要完善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强化消防设计审核,提高安全设计标准,适当增加防火隔离层、感烟警报器、喷水灭火器、应急照明灯、防排烟系统等新型设计要求。当前,烟花、鞭炮燃放引发的火灾呈上升趋势,对此要从严限制烟火、爆竹燃放的地区、时间。要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精神,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将功夫着眼于日常消防管理中,发动群众群防群控。要防微杜渐,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城中村”等火灾易发地区为重点,强化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四要加大消防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提高消防装备水平,增强消防能力,改变社会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适应社会需求的状况。消防法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但目前我国消防人力和设施装备存在较大缺口,难以有效应对消防需求。有数据显示,全国每万人消防员仅为2.4人,远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3人、发达国家10至15人的平均水平。同时,截至2010年底,全国市政消火栓欠账26.5%,地级以上城市消防站欠账30%,许多装备配备不足。今后,需要加大消防财政预算投入,壮大现役武警消防力量、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城乡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形成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消防力量,并加强人才培育和训练,提升消防人员技能。要建立健全消防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达标考核机制,加快城乡消防公共设施建设和维修进度,加大新型必需消防装备采购力度,切实增强消防能力。

责任编辑: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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